各道路运输企业,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交通运输行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吴政办发〔2021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市公共交通场所实行垃圾分类,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大楼、吴忠汽车站、吴忠高铁站、各道路运输企业办公场所。
三、责任主体
局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吴忠汽车站、吴忠高铁站、各道路运输企业办公场所由各企业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动员培训。召开局垃圾分类动员会议,宣读方案、落实要求,并对所有涉及的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4、广泛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二)实施阶段
1、实施分类。各单位根据工作特点,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三)长效阶段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五、工作重点
(一)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
1、局大楼院内:在局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垃圾集中存放区,建设垃圾分类亭1个,做到场地平整,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可回收垃圾桶、有害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各1个。
2、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垃圾桶、1个其它垃圾桶、1个茶叶篓。
3、吴忠汽车客运站及高铁站: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卫生间等适当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
4、道路运输企业办公场所:院内空地设置一处垃圾集中存放区,建设垃圾分类亭1个,放置可回收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各1个。
(二)投放要求
1、可回收垃圾。废弃纸张(文件等)粉碎后通过门卫处理、报纸由各自办公室整齐堆放自行处理;其他可回收物由各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2、有害垃圾。电池等有害垃圾投放至局大楼固定有害垃圾桶。
3、餐厨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倒入卫生间的专用茶叶篓。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局大院的集中存放区垃圾桶。
4、其他垃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楼层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局大楼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局大楼、汽车客运站、高铁站、公交车电子显示屏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利用宣传栏、公交站台、微信、QQ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张贴垃圾分类海报、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三)落实主体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所需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同进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城市管理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支持。
(五)加强督促指导。局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作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要求,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单位抓好垃圾分类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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