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市价格认证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知精神》及市委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实施了单位内部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经对2006年至2020年12月期间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对4件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上位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者已被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3件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文件适用期已过、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现将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的市发改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凡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各科(室)、市价格认证中心不得再以其作为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的依据。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废止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吴发改党组发〔2008〕2号 |
2 | 关于印发《吴忠市发改委精神文明创建制度》的通知 | 吴发改党支发 〔2012〕14号 |
3 | 关于印发《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双联双管“五步工作法”进一步深化社区共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吴发改党支发 〔2016〕9号 |
4 | 关于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 | 吴发改党支发 〔2017〕4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吴忠市发改委党员经常性教育中长期规划(2006-2010)》的通知 | 吴发改党总支发 〔2006〕7号 |
2 | 吴忠市发改委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 吴发改党支发 〔2014〕1号 |
3 | 2016年“党员主体工作法”实施方案 | 吴发改党支发 〔20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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