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科(室、站、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双到位”,确保“五一”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深刻汲取近期突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持不懈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做好隐患排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工作的特点,针对农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检查,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安全、农村能源安全、养殖牧场安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设施农业种植基地(供港蔬菜)等重点,集中精力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隐患,做到工作措施再细化、再落实,努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查不规范用药、严查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的行为。加大对重点基地、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抽检频次,从严查处不合格产品,坚决消除隐患。
(二)农业机械安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宣教,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农机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建设,提高作业质量和安全操作水平。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建设成果,严防生产性事故发生。
(三)养殖牧场安全。督促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养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检、修作业审批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农村沼气安全。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对沼气工程设施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切实排查整治储气、用气等环节的安全隐患。
(五)农村合作组织安全监管。督促农村合作组织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防范生产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安全监管。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仓储、生产、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冷库等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结合汛期,强化防灾救灾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近期天气实际,制定详细灾害预防预案并根据需要启动紧急预案。要确保预警信息到位,密切关注天气、水情变化,及时通知辖区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户做好灾害天气的预防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如发生此类现象,将严肃追究责任。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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