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吴忠市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法办发〔2021〕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普法教育融入行政执法或服务的全过程,严格依法行政,以公正执法促进公民法治意识提升,以公民有序参与促进执法公正。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制作宣传资料。结合粮食科技宣传周、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坚持宣贯标准与实效并重。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本系统普法。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经常化。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二)明确普法内容。一是突出抓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突出抓好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掌握《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察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知识。三是以党的十九大为主题,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的学习。
(三)完善普法机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注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执法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四)建立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五)开展法制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
(六)加强法律培训。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考试考核,严格持证上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目标管理体系,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志愿宣传队。
(二)落实工作报备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要点、执法任务、管理任务、服务任务,对本部门的普法责任,包括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就本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广泛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信息、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普法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内容。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相关科室、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督查,督查和考核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志愿宣传队成员名单
3.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普法学法工作计划
4.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
5.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责任考核办法
附件1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晓波
副组长:姬 锐 蒋洪海 买学峰
成 员:马永霞 杨 红 祁惠宁 杨作睿 王忠学 刘银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督查科,负责日常工作衔接与总结报告,杨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
普法志愿者队伍
一、人员组成
队 长:马晓波
副队长:姬 锐 蒋洪海 买学峰
成 员:张永福 马萍 马永霞 杨红 祁惠宁 杨作睿 马小琴 谭苗 郭铭山 杨少凯 王忠学 马晓春 刘银春 黄瑞 田苗
二、工作职责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群众对法治吴忠建设的满意度和对“八五”普法的知晓度。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粮食科技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各类主题活动,以及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活动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普法志愿者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参加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水平。根据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形式、新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宣传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工作,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附件3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四个清单
任务分解表
内容清单 | 责任清单 | 措施清单 | 重点工作任务 | 标准清单 | ||||
普法责 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普法对象 | 宣传载体 | ||||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1号)》等 | 办公室 | 姬锐 | 马永霞 、 马小琴 、 谭苗 、 张永福 、 马萍 | 全体干部职工 | 1.官微、展板等; 2.讲座或培训; 3.日常学习工作过程中。 | 1.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12.4”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法治集中宣传; 3.完成年度普法学习笔记审核,干部职工按年度撰写学法心得1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学法任务较好完成。 | 1.加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学习宣教,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制度落到实处; 2.将“八五”普法宣传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八五”普法学习手册完成率达到100%; 3.按要求及时报送法治信息。 |
内容清单 | 责任清单 | 措施清单 | 重点工作任务 | 标准清单 | |||
普法责 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普法对象 | 宣传载体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察工作规程》《吴忠市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等 | 执法督查科 | 买学峰 | 杨红 、 杨少凯 | 全体干部职工;辖区监管服务对象 | 1.官微、展板、宣传资料等; 2.业务讲座或培训; 3.日常业务指导工作过程中。 | 1.组织执法人员、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和安全生产培训讲座,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3.把法治宣传与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相结合,边治理边宣传,边宣传边规范; 4.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结合执法办案,充分利用释法说理、告知权利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政策宣讲等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5.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双公示”工作; 6.通过12325平台,依法解答和处理广大群众的合理诉求。 | 1.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2.结合法律施行纪念日等宣传节点扎实开展部门法规知识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3.组织的培训讲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中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4.在办理行政许可、登记备案过程中开展部门法规知识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5.按要求及时报送法治信息; 6.“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得到落实,依法办事能力增强。 |
内容清单 | 责任清单 | 措施清单 | 重点工作任务 | 标准清单 | |||
普法责 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普法对象 | 宣传载体 | |||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 | 储备管理科 | 蒋洪海 | 杨作睿 | 全体干部职工;辖区监管服务对象 | 1.官微、展板、宣传资料等; 2.业务讲座或培训; 3.日常业务指导工作过程中。 | 1.组织干部职工、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充分利用“粮食科技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3.把法治宣传与各项专项整治、监督管理相结合,边治理边宣传,边宣传边规范。 | 1.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任务,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2.扎实开展部门法规知识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3.组织的培训讲座、储备监管中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4.按要求及时报送法治信息。 |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吴忠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 发展规划科 | 姬锐 | 祁惠宁 、 郭铭山 | 全体干部职工;辖区监管服务对象 | 1.官微、展板、宣传资料等; 2.业务讲座或培训; 3.日常业务指导工作过程中。 | 1.组织干部职工、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知识讲座,开展法治宣传; 3.把法治宣传与项目申报、供需平衡调查统计制度检查相结合,在政务服务中强化宣传和规范。 | 1.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任务,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2.扎实开展部门法规知识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3.组织的培训讲座、政务服务中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4.按要求及时报送法治信息。 |
内容清单 | 责任清单 | 措施清单 | 重点工作任务 | 标准清单 | |||
普法责 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普法对象 | 宣传载体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等 | 质检站 | 买学峰 | 刘银春 、 黄瑞 、 田苗 | 全体干部职工;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广大群众 | 1.官微、展板、宣传资料等; 2.业务讲座或培训; 3.日常业务指导工作。 | 1.组织工作人员、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3.把法治宣传与粮食质量抽检、监督检查相结合,边监管边宣传,边宣传边规范。 | 1.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任务,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2.扎实开展部门法规知识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3.组织的培训讲座、质量检验中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4.按要求及时报送法治信息。 |
《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 | 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蒋 洪 海 | 王忠学 、 马晓春 | 全体干部职工;广大群众 | 1.官微、展板、宣传资料等; 2.业务讲座或培训; 3.日常业务指导工作中。 | 1.组织工作人员、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发放演练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3.把法治宣传与应急物资调拨、发放相结合,在政务服务中强化宣传和规范。 | 1.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任务,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2.扎实开展部门法规知识宣传,推动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3.按要求及时报送法治信息。 |
附件4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
普法学法工作计划
一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
二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察工作规程》
四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五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兴储”的实施意见》《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六月:《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七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八月:《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吴忠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九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
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吴忠市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
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附件5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度普法责任考核办法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吴忠市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法办发〔202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立足组织工作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紧密结合,引导机关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立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推动各责任主体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市粮油产品质量检验站、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四、考核内容及赋分
根据局机关“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要点,重点考核以下5个方面内容,每项内容分值20分,共100分。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情况(组织学习10分,有学习记录、学习笔记10分);
2.宪法及相关法、党章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组织学习10分,有学习记录、学习笔记10分);
3.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规政策学习宣传情况(组织学习10分,有学习记录、学习笔记10分);
4.普法责任制落实、“法律八进”落实情况(结合主题党日、调研、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社区共建、对口帮扶等活动,开展至少1次“法律八进”活动20分);
5.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信息报送情况(报送本科室普法工作相关信息1条10分;11月10日前报送本科室年度普法工作总结10分)。
五、考核方式
(一)自查自核。被考核对象按照本办法,于11月10日前自查本科室、本单位年度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送年度普法工作信息或工作总结。
(二)考核打分。通过查看材料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科室、各单位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赋分。
(三)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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