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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吴教函〔2021〕45号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森林草原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落实好自治区、吴忠市主要领导对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批示精神,结合《吴忠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吴应急指办发〔20216号)《关于贯彻落实区市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全市“清明”及“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吴应急指办发〔202110号),市教育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资源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森林草原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在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制管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细化措施把对学生进行森林草原火教育作为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予以落实,务必保证防灭火工作思想不松劲、干劲不衰减、工作不间断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防火及自护意识的教育

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前后,我市气温偏高,大风天气较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维持在较高以上等级。各学校加强对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及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已成为当前最迫切的工作。一是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二是要教育学生,在发现森林、草原火情时应及时报告或报警(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但不能参与扑火,学校更不能集体组织学生进行火、救火;三是学校要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缅怀先烈,树立远大理想,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通过家校合作等形式,引导家长通过网上追思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克服麻痹思想,革除陈规陋习,重视防火,特别是“清明”“五一”等节日的来临,严禁燃烛点香、烧纸鸣炮,不参与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烧荒积肥、野炊、焚烧垃圾等高火险活动,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此类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火工作宣传教育力度

学校是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各学校要把森林草原防火的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工作中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内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3月10日至4月10日在全市开展的“绿水青山是我家,林草防火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教育活动的宣传,即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草原火黑板报、上一堂森林草原火知识课、组织一次森林草原火主题班会活动、开展一次以“绿水青山是我家,林草防火靠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带一份森林草原防灭火告家长通知书回家。同时,也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钉钉”群、微信群、教育云平台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使学生、家长增强珍爱森林草原、预防火灾的意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注意对宣传教育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并于2021413日前将森林草原火宣传活动资料教育局学校工作科,同时做好后续的宣传教育工作。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森林防火黑板报图片、森林防火知识教案、征文、主题班会、告家长通知书、活动总结各一份。

四、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

各学校要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教育学生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更不能玩火。明确提出学生在家和上学放学途中的防火安全要求,并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管理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学校在加强对学生森林草原防火教育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学校用电、用火的安全保障与管理,同时进行必要的消防演练活动,使学生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逃生等自救知识。寄宿制学校要制定严格的寝室管理制度,禁止学生在宿舍擅自用电、用火,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职责,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目前,正风干物燥,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防火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联系人:齐发      邮箱:603474977@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吴忠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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