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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吴教发〔2021〕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紧压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学校要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实施。各单位(学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教职员工要严格按照岗位安全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防范标准的通知》等内容措施,结合本地关于校园安全防范的措施对学校进行自查,需要公安等部门配合的,各单位要及时与辖区公安机关对接,确保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同时,各单位(学校)要对学校重点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如:监控设施、实验室化学药品存储、消防安全接送学生车辆、食品(食堂)卫生等方面的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门卫、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锅炉房、厕所、围墙、水电气设施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回头看,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新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决予以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整改。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校园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学校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在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学生或师生之间矛盾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大校园内部巡逻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对学生宿舍和其他敏感要害部位的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及时消除隐患。

(二)严格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检查登记和学生外出登记、销假制度,加强师生安全管理,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查和防范,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做好师生交通安全、新冠肺炎疫情和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认真做好师生心理疏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心理疏导,做好帮扶关爱,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师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防止个别教职工、学生实施不良或极端行为。

(四)确保学生饮食和卫生安全。各学校要在开学初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对食堂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出售、留样、贮存等关键环节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责任落实。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管理,特别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要做好管道清洗,水质消毒和监测工作,合格后方可饮用。严格落实晨午检和传染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报告患病的学生。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和消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五)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及时组织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检修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清洗食堂油烟道、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始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装置、应急照明灯以及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等处于正常状态。加强对师生用火用电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加强对学生公寓、教工宿舍、行政楼、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锅炉房、配电房等重点场所的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同时,要组织开展好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

(六)确保大型集会活动及公共设施(工具)存储安全。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大型集会活动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安全保障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集会活动,坚决予以取消。中小学幼儿园在上学、大课间等重点时段,要坚持楼梯间立岗值守制度,坚决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各学校要及时排查学校公共设施,确保所有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无发生意外的风险,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维修工具以及学校具有攻击性的体育器材,要建立使用制度和借用登记,严防丢失。

(七)确保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细化管理职责,配套安全设施,完善管理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危险化学品购买、存储、请领、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学生化学试验前和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操作和应急防范水平。

四、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课堂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主渠道,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班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欺凌等安全教育,从而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强化安全防范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开展防火、防震等应急演练熟悉掌握自救逃生技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标准,大力推进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全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围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标准,修订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流程、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创新安全管理方法,把学校日常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学校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用规范化的管理促进安全工作常态化落实。

六、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报送及值班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尤其要贯彻好《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单位(学校)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严禁撤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值班人员顶岗现象。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信息严禁瞒报、迟报和漏报,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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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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