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方案》的通知

吴教函〔2021〕3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现将《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吴忠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吴忠市教育局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

培养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2021年全国、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协调可持续均衡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为确保培养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提高教师综合和专能力为重点,遵循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规律,渗透“教学科研型”人才培养的理念。通过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努力培养一批适应新时教育改革和新课程实施需要,具有教学分析与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教学评价能力、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教育科研能力、课程开发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以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与任务

全市完成小学(幼儿园、特校)120 名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结合实际,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开拓创新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通过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带头、引领、辐射作用,以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培养对象的选拔

(一)培养对象选拔范围

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为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盐池、同心县及市直属学校,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校)教师、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和教研部门的专业人员

(二)培养人数

培养120名市级骨干教师。

(三)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严格评审”的原则,兼顾统筹城市和农村学校,学科结构和学段分布的合理,适当向薄弱学科,紧缺学科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农村一线教师优先。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的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所占比例不低于20%。原则上市级骨干教师应从县级骨干教师中遴选

2.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其中教学一线的教师不少于90%。

(四)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知识,掌握与学段相适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和信息技术应用操作技能,善于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具有现代教育观、学习观和学生观。

3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恰当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教学方式,近五年教学绩优异,教学水平得到学生的高度认可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及改革实践中发挥着带头作用,在学科教研和科研中成效显著,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或专长。

4具备一定的管理学生能力。在学校(单位)民意的测评中,意度在80%以上。

5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须为县级骨干教师,推荐培养教师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1230日以后出生);教龄在9年以上(研究生学历教师可为6年以上)且已评为级及以上职称;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具备学段要求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

   2.业绩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市级骨干教师近年的工作业绩成果,需具备下条件中的3项即可。

1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1次,或县级2次以上。

2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1项县市以上课题,或作为课题研究成员(排名前三)参与1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

3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4获得县、市级以上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1次以上,或在县、市级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教具等评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1次以上。

5获得县、市级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授予的荣誉称号1次。

6承担学德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所带年级或班级获先进个人、集体奖1次或县级以上德育方面奖励1次。

7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市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

8所指导的学生在学科竞赛、体艺展演、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1次。

9承担县、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任务,或在县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培训、送教等活动中承担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1次以上,效果良好。

(五)选拔程序

1.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严格评审”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县(市、区)级骨干教师由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市级骨干教师从县级骨干教师中选拔,由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2.凡被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3.确定培养对象。市教育局依据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个人工作业绩对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上报的培养对象印证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将不予确定,凡审核合格的培养对象,提交局委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确定为2021年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四、培训内容、时间、形式和途径

(一)培训内容:主要有师德教育、现代教育理论、教育科研与课题研究、新课程与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化发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互联网+教育”、“人工智能”、教育实践与研究等模块。

(二)培养时间:为保证骨干教师的培训质量,培训分为集中通识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培训、教学实践培训和远程专业学习、岗位实践及综合考核个阶段。

1.通识学科知识培训阶段:脱产集中培训,师德师风素养提升,依法执教,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学科教学理论,了解学科教学动态,拓展学科教学思路,增进学科教学改革意识。

2.远程专业学习阶段:远程专业课学习,充分利用“国培计划”网络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学习、网络教研、网络交流等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逐步提升教育科研水平。

3.岗位实践阶段:10个月,720课时(含课堂教学学时)。将所学理论知识、教学技能与方法同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实践性学科研究。并听课15节以上,评课5次以上,上示范课1节以上,完成《吴忠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手册》。

4.综合考核阶段:完成学业课程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等。在培养阶段,对确定为骨干培养对象的教师采取听课等形式的不定期考核。

(三)培训形式:骨干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散指导和自学相合,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和课题研究相结合,远程学习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不断提升综合素养的基础上,重在实践能力的提高。

(四)培训途径

1.“国培计划”的学习平台搭车培训

2. 吴忠市实践基地学校开展教学观摩、参与式培训。

3.聘请自治区级骨干、名师现场培训。

五、考核与资格认定

(一)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实行学分管理考核办法。按100分进行形成性考核,其中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占75分、教育教学荣誉、科研成果,《吴忠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手册》“国培计划”成绩、普通话等级、培训出勤考核共占25分。

(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本着“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关”的原则,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和考核后,对确认的骨干教师颁发吴忠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六、组织管理与实施

(一)县(市、区)教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吴忠市教育局制定的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承担本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并做到精心筹划、合理安排、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努力搞好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全程管理、服务、考核和督导,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培训机构、基层学校、实践基地和参训教师的积极性,切实提高骨干教师的培训质量。

(三)各学校要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对象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保证离职培训时间,提供经费支持,创造教学研究的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做好岗位实践考核工作。

七、经费保障

(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的筹集。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的筹集。

(三)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所在学校负责骨干教师培训期间所需的差旅费和培训相关费用的报销。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并组成专门机构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审核。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各学校,申报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条件最优者,报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审定确定为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按分配指标规范填写“推荐表”(见附件4“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表”报送时附被推荐对象的各类证书(均为复印件),各项申报材料及证书复印件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验人签字、盖章装订成册,排列顺序如下: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县级骨干教师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学校公示文件(原件)、教育教学成果证书(近年按荣誉级别顺序排列)。“推荐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文件(原件)纸质版,务于48日前报送吴忠市师资培训中心。“汇总表”电子以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为单位发至邮箱:1115147176@qq.com

联系人:马凌涛    联系电话:2121925  

附件:1.吴忠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吴忠市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3.吴忠市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4.吴忠市2021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1

吴忠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守军  吴忠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蒯文普  吴忠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检察组组长、教育局党组成员  

柳佳伟  吴忠市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利通区教育局局长

杨金花  红寺堡区教育局局长

陈英君  青铜峡市教育局局长

石治敏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同心县教育局局长

    吴忠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冯玉浩吴忠市教育局财务科负责人

    吴忠市教育局师资培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吴忠市师资培训中心,张冲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忠市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协调培训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