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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吴忠市直属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吴教函〔2021〕34号

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2021年全国、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开拓创新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决定开展2021市直属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为确保培养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培养对象选范围

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为市直属各学校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校)教师

(二)培养名额

培养80市直属各学校县级骨干教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严格评审”的原则,学科结构和学段分布合理,适当向薄弱学科,紧缺学科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符合“四有”教师标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创新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善于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具有现代教育观、学生观和学习观。

4.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善于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实效。

5.在学校(单位)民意测评中,满意度在80%以上。

6.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51230日以后出生);教龄在6年以上,且已评为级及以上职称;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具备学段要求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教师可优先确定为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业绩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县级骨干教师近年的工作业绩成果,需具备下条件中的3项即可。

1.教育教学经验或班主任工作经验在学校、县级及以上范围被交流推广,得到大部分教师认可;

2.每学期承担校级、县级及以上范围展示课或者研讨课一至两节;

3.每学年至少主动承担校级、县级及以上范围专题教研活动中心发言一至两次,且取得同学科教师一致认可;

4.在优质课竞赛中获得学校一等奖一次及以上;或者获得县级以上二等奖以上奖项一次;或者承担教研共同体及县市级以上课例展示一次;

5.在年度考核中获得市级优秀等次一次;或被评为市级各类优秀(先进个人)一次;或被评为校级各类优秀(先进个人)1次;

6.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研成果评选、技能竞赛、论文(案例、教学设计、成长故事)等竞赛中获等及以上奖励一次;

7.辅导学生参加县级、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被颁发辅导教师证书一次。

四、选程序

1.市直属学校的县级骨干教师由教师所在学校选拔推荐确定,报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审定。

2.凡被推荐为市直属学校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3.确定培养对象。市教育局依据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对市直属各学校上报的培养对象印证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将不予确定,凡审核合格的培养对象,提交局委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确定为市直属学校2021年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训内容、时间、形式和途径

(一)培训内容:主要有师德教育、现代教育理论、教育科研与课题研究、新课程与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化发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互联网+教育”“人工智能”、教育实践与研究等模块。

(二)培养时间:为保证骨干教师的培训质量,培训分为集中通识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培训、教学实践培训和远程专业学习、岗位实践及综合考核个阶段。

1.通识学科知识培训阶段:脱产集中培训,师德师风素养提升,依法执教,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学科教学理论,了解学科教学动态,拓展学科教学思路,增进学科教学改革意识。

2.远程专业学习阶段:远程专业课学习,充分利用“国培计划”网络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学习、网络教研、网络交流等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逐步提升教育科研水平。

3.岗位实践阶段:10个月,720课时(含课堂教学学时)。将所学理论知识、教学技能与方法同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实践性学科研究。并听课15节以上,评课5次以上,上示范课1节以上,完成《吴忠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手册》。

4.综合考核阶段:完成学业课程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等。在培养阶段,对确定为骨干培养对象的教师采取听课等形式的不定期考核。

(三)培训形式:骨干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散指导和自学相合,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和课题研究相结合,远程学习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不断提升综合素养的基础上,重在实践能力的提高。

(四)培训途径

1.“国培计划”的学习平台搭车培训

2.吴忠市实践基地学校开展教学观摩、参与式培训。

3.聘请自治区级骨干、名师现场培训。

考核与资格认定

(一)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实行学分管理考核办法。按100分进行形成性考核,其中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占75分、教育教学荣誉、科研成果,《吴忠市直属学校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研修手册》“国培计划”成绩、普通话等级、培训出勤考核共占25分。

(二)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本着“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关”的原则,经吴忠市教育局评审和考核后,对确认的骨干教师颁发吴忠市直属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证书。

、组织管理与实施

各学校要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对象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保证离职培训时间,提供经费支持,创造教学研究的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做好岗位实践考核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并组成专门机构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审核。

(二)直属各学校申报推荐级骨干教师条件最优者,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为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按分配指标规范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 “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表”报送时附被推荐对象的各类证书(均为复印件)各项申报材料及证书复印件须审验人签字、学校盖章并装订成册,排列顺序如下: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学校公示文件(原件)、教育教学成果证书(近三年按荣誉级别顺序排列)。“推荐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及市直属各校公示文件(原件)纸质版,务于48日前报送吴忠市师资培训中心。“汇总表”电子稿以市直属各学校为单位发至邮箱:1115147176@qq.com

联系人:马凌涛    联系电话:2121925  

附件: 1.吴忠市2021年市直属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吴忠市2021直属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3.吴忠市2021直属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吴忠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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