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20〕28号)转发给你们,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厅要求做好学校放假安排,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减负政策措施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教基办﹝2017﹞149号),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具体措施》(宁教基〔2019〕229号),坚决防止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诱导或逼迫学生寒假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教育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与社区、家庭联系,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将假期安排告知家长,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加强体育、劳动锻炼等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健康成长,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和寒假学校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不侥幸,正确引导师生外出,从严把握外出活动。放假前,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各学校继续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假期安全。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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