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宁政办发〔2016〕105号),经对宁夏融世通乡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公司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不变;
2.公司法人由王清娥变更为徐改生:
3.公司股权原为:王清娥250万(占25%)、徐改生250万(占25%)、温鹿鸣250万(占25%)、丁玙250万(占25%)。
股权变更后为:徐改生330万(占33%)、温鹿鸣340万(占34%)、丁玙330万(占33%)。
经我局召开会议研究认为,宁夏融世通乡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交资料齐全,同意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
妥否,请批示。
吴忠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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