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组织“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申请》(夏进牧发字〔2020〕10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复函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项目位于吴忠市孙家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属新建项目。2011年12月吴忠市发改委以宁吴发改备案〔2011〕19号对该项目予以备案;2018年10月吴忠市利通区发改局对二期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02-03-03-007709)予以备案;2020年5月吴忠市利通区发改局对三期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302-03-03-005252)予以备案。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奶牛10000头,建设内容为新建泌乳牛舍12座、干奶牛舍2座、犊牛舍2座、后备牛舍8座,配套建设进场道路2条、综合楼1座、员工宿舍3座、锅炉房1座、污水池8座、停车棚1处、机械库2座、干草棚2座、精料加工车间1座、挤奶大厅1座、青贮池、干粪晾晒棚等办公及辅助设施。
项目总占地78.09hm2,其中永久占地75.17hm2,临时占地2.92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挖方31.15万m3,填方31.15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0万元。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已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 2014年5月完成;二期(扩建)已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 2017年5月完成;三期(扩建)已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 2020年10月完成;总工期54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8.09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332.9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78.09万元。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吴忠市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
附件: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产奶牛标准化
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项目位于吴忠市孙家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属新建项目。2011年12月吴忠市发改委以宁吴发改备案〔2011〕19号对该项目予以备案;2018年10月吴忠市利通区发改局对二期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02-03-03-007709)予以备案;2020年5月吴忠市利通区发改局对三期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302-03-03-005252)予以备案。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奶牛10000头,建设内容为新建泌乳牛舍12座、干奶牛舍2座、犊牛舍2座、后备牛舍8座,配套建设进场道路2条、综合楼1座、员工宿舍3座、锅炉房1座、污水池8座、停车棚1处、机械库2座、干草棚2座、精料加工车间1座、挤奶大厅1座、青贮池、干粪晾晒棚等办公及辅助设施。
项目总占地78.09hm2,其中永久占地75.17hm2,临时占地2.92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挖方31.15万m3,填方31.15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0万元。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已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 2014年5月完成;二期(扩建)已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 2017年5月完成;三期(扩建)已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 2020年10月完成;总工期54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貌,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192.9mm、气温9.0℃、风速2.7m/s。土壤类型为淡灰钙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2800t/km2·a。项目区属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0年9月25日主持召开了《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夏进综合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博源众航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以及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8.09hm2。
三、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范围、时段和方法。经预测,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总量10280t。建设期是本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办公及辅助区和养殖区2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已实施及方案新增防治措施,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办公及辅助区
工程措施:已实施土地整治4.92hm2,灌溉管网2.60hm2,排水沟441.0m;补充砾石覆盖19860.0m2,土地整治2.57hm2,灌溉管网0.58hm2。
植物措施:已实施林草混交2.02hm2,种草1.63hm2,植被恢复1.27hm2;补充种草2.50hm2。需冰草52.50kg、紫花苜蓿52.50kg;植草护坡0.07hm2,需冰草1.47kg、紫花苜蓿1.47kg。
临时措施:已实施洒水降尘1650.0m3;补充洒水降尘20.0m3。
(2)养殖区
工程措施:已实施土地整治7.69hm2,灌溉管网6.22hm2;补充土地整治7.43hm2,灌溉管网1.84hm2。
植物措施:已实施林草混交1.98hm2,种草5.71hm2;补充林草混交1.84hm2,需刺槐2429株,冰草38.64kg、紫花苜蓿38.64kg;种草5.15hm2,需冰草108.15kg、紫花苜蓿108.15kg;植草护坡0.44hm2,需冰草9.24kg、紫花苜蓿9.24kg。
临时措施:已实施洒水降尘2250.0m3;补充洒水降尘28.0m3。
七、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采用历史遥感影像分析、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定位观测和调查巡查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332.9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1.39万元,植物措施80.01万元,临时防护工程10.61万元,独立费用46.4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09万元。
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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