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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水务局关于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吴水函〔2020〕95号

同心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同交发〔2020〕344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公路工程位于同心县王团镇境内,属新建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40k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涵洞14道(新建11道、拆除新建3道),采用半幅施工半幅通车的施工方式,不修筑施工道路,施工营地1处;工程由路基桥涵、施工营地组成。工程总占地3.7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55公顷,临时占地0.16公顷;建设期挖方量16.28万立方米,填方量16.28万立方米,无借、弃方量产生;工程总投资1670.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00.47万元。于2020年8月开工,2021年1月竣工,工期6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1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中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13.7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3.71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的建议。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吴忠市水务局、同心县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

附件: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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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公路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公路工程位于同心县王团镇境内,属新建项目。2020年5月,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0〕92号对该项目的可研予以批复。起点位于羊路村村内已建四级水泥砼路,终点接吊堡子村已建水泥砼路,总长2.551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路基宽度8.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涵洞14道,施工营地1处。工程由路基桥涵区、施工营地区等组成。

工程总占地3.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5hm2,临时占地0.16hm2;建设期挖方16.28万m3,填方16.28万m3,挖填平衡。工程总投资1670.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00.47万元。工程已于2020年8月开工,计划2021年1月建成,工期6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土丘陵沟壑地貌;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7℃、降水量276mm、风速3.2m/s、蒸发量2325mm;土壤类型以黄绵土为主;植被类型为干草原植被;水土流失类型以中度水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36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0年9月25日在吴忠市主持召开了《同心县羊路村至吊堡子村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同心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交通运输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天洁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1hm2

三、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3.71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34t。路基桥涵区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调整后的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3%,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渣土防护率为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路基桥涵区、施工营地区2个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区的主要防治措施为:

1、路基桥涵区

工程措施:浅碟形边沟2490m,急流槽384m,混凝土框格骨架523m2,表土剥离0.32万m3,表土回覆0.32万m3,土地整治1.29hm2

植物措施:全面整地1.29hm2,撒播种草1.29hm2

临时措施:草袋装土挡墙300m,纤维网苫盖1536m2,洒水降尘1302m3

2、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5万m3,表土回覆0.05万m3,土地整治0.16hm2,土地复耕0.16hm2,迹地清理160m3

临时措施:纤维网苫盖200m2,彩钢板拦挡156m,洒水降尘576m3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监理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313.72万元(含主体已有投资270.28万元),工程措施274.97万元(含主体已有270.28万元),植物措施1.10万元,临时措施17.35万元,独立费用14.6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6.80万元),基本预备费1.9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7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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