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利通区节水灌溉园区至211国道第一合同段、吴忠市孙家滩利同村至二道沟公路、吴忠市扁担沟镇沟湾村至种蓄场四队公路、吴忠市烽火墩三队至石家窑五队公路,以上5个项目9个合同段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市质监站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核验意见表明,以上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具备交工验收条件。2020年6月12日由建设单位吴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邀请孙家滩管委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段、局公路科、财务等代表组成工程交工验收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参加。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以上项目进行了交工验收,并形成了《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等9个合同段交工验收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交工验收报告》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1、《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交工验收报告》
2、《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交工验收报告》
3、《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交工验收报告》
4、《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标段交工验收报告》
5、《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五标段交工验收报告》
6、《吴忠市孙家滩利同村至二道沟公路交工验收报告》
7、《吴忠市扁担沟镇沟湾村至种蓄场四队公路交工验收报告》
8、《吴忠市烽火墩三队至石家窑五队公路交工验收报告》
9、《利通区节水灌溉园区至211国道公路第一合同段交工验收报告》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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