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七五”普法验收之年,是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之年,是社会治理综合试点市创建之年,也是扶贫领域系统开展的“法治建设加强年”。为了全面做好2020年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法治宣传工作,迎接“七五”普法验收,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落实责任单位>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扶贫办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传染病防治、扶贫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作遵纪守规的自觉尊崇者、坚定守卫人。在认真总结2019年“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创新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动力,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收官行动。按照我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紧密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查漏补缺、查短补齐,做好“七五”普法相关纸质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好“七五”普法五年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将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相关档案资料整理归类。做好2020年普法收官的宣传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先进集体、荣誉个人推荐评选表彰,为高质量迎接全国全区“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做足准备。〔责任科室:综合科、办扫黑办,责任人:苏振忠、马少花等〕
(二)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落实办党组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落实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办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利用党组会、干部理论学习会等及时传达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的等普法内容;重点利用“3·15”“5.12”“10.17”“12.4”等节日为大型宣传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公共服务。〔责任科室:综合科、办扫黑办,责任人:郭春晖、马晓琴、马慧巧、苏振忠、马少花等〕
(三)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专题培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活动落到实处。结合扶贫培训工作,开展扶贫相关政策及普法相关内容的培训,依托驻村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利用下乡帮扶、进村入户之机,进一步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普法教育宣传,培养贫困户的法治思维,以“法治”力量助力脱贫攻坚高质量完成,让法治思想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有利武器。〔责任科室:各科室,责任人:郭春晖、梁启文、樊琳莉、马少花、苏振忠等〕
(四)组织2020年“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完成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与脱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助力“入户走访”成为百姓了解宪法的另一扇窗,将扶贫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同宣传、同安排,让宪法宣传天天有、处处有,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七五”普法的收官工作,形成全市持续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责任科室:综合科、办扫黑办,责任人:郭春晖、马少花、苏振忠〕
(五)开展普法大宣讲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及扶贫办工作重心,紧盯贫困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加大对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和建档立卡户的普法宣传,增强脱贫信心,树立法制脱贫理念,清除贫困群众脱贫路上的绊脚石。利用通俗的语言和生动有趣的活动形式,依托农村大喇叭、农民讲习所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加大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宣传。结合党组成员“下基层讲党课”等工作形式,在我办帮扶点部署开展普法大宣讲活动,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精准度。〔责任科室:各科室,责任人:郭春晖、梁启文、樊琳莉、马晓琴、苏振忠、马少花等〕
(六)学习扶贫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对扶贫政策及相关文件制定及落实的教育学习,切实了解扶贫领域“不作为”“乱作为”失职问题。利用参观学习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中央及自治区制作的相关扶贫领域的贪污腐败等案件,提高扶贫干部法治素养,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不断增强扶贫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扶贫工作和解决各种问题的综合能力。〔责任科室:各科室,责任人:郭春晖、梁启文、樊琳莉、马晓琴、苏振忠、马少花等〕
三、方法形式
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系统内外,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活动。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法规、制度,列入政策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带头学法和用法的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
2、联系工作实际,灵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组织领导干部线上学习法律知识,组织趣味性无纸化学法考试;结合理论学习每半年开展一次普法考试。结合“下基层”“驻村干部培训”活动,根据单位实际做好驻村干部学法送法活动。
3、加强新媒体宣传。深化与媒体的联合融合,充分利用现有多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扩大法治宣传面,充分利用图解、漫画、短视频等群众所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附件:1、吴忠市扶贫办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2、吴忠市扶贫办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吴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吴忠市扶贫办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党办发〔2018〕74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扶贫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本单位普法工作考核组,由主要负责人任考核组组长,考核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将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纳入考核对象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宁夏扶贫工作条例、吴忠市扶贫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等,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普法责任。
3、各科室要根据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职责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具体措施
1、对本系统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2次,学法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
2、每季度对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评优重要内容。
3、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4、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的时间节点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四、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附件2:
吴忠市扶贫办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
工作分解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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