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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吴教函〔2020〕10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今年疫情防控常态化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对我市中小学暑假放假、开学时间作出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小学暑假时间为7月17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一);

2.初中暑假时间为7月21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一);

3.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25日(星期六)至8月31日(星期一);

4.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暂定为9月1日(星期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5.幼儿园暑假时间由教育局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结合开园时间研究确定,另行通知

6.暑假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各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暑假期间的消毒和安保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前,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疫情防控及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二)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各市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市教育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暑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等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察

对经评估并恢复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察等部门加强日常督查和巡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落实到位,坚持防止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吴忠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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