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各相关学校: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宁开发〔2019〕22号)、《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宁开发〔2020〕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宁教学〔2019〕205号)等要求,现就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解读政策。市直属各学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详细解读政策的实施范围、标准、方式、流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重点面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非寄宿生及其家长宣传。
(二)资助育人。各校要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充分发掘资助工作的育人元素,把资助育人同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在接受资助的同时获得自信、学会自强、懂得感恩。
(三)工作成效。全面宣传各校落实国家、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取得的成效,重点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突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
二、宣传方式
各校要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开学期间、学生毕业等有利时机,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宣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
(一)做好宣传资料发放工作。2020年春季开学后,各校要按照学生人数将自治区教育厅《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手中,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海报张贴到每一所学校,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宣传资料由吴忠市教育局负责发放。
(二)充分利用传统与新兴媒体。一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发送短信等渠道进行宣传;二是通过地方新闻网、教育局网站、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三是通过校园、班级、家长微信群、钉钉群、QQ群等进行宣传。
(三)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周”活动。一是利用升旗仪式,开展以“资助助我成长”为主题的国旗下的讲话;二是结合征文、演讲等活动,组织召开主题班会;三是利用主题党日、学习培训、检查调研等日常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向贫困家庭学生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
(四)开通资助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及各校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部门要长期开通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指定专人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用上。
三、有关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把学生资助政策摆在教育宣传的重要位置,通过探索创新宣传方法,加大加强宣传力度,有序开展宣传解读,妥善引导应对舆情,持续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积极向吴忠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信息动态(相关实物、图片、影像资料等可一并报送)。
联系人:刘 琳 联系电话:0953-2037967
吴忠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和家长们: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和责任。你是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为学习生活费用发愁?假如有这方面的担忧,请放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会帮助你顺利完成学业。这些政策既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措施。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补助范围:国家和自治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中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2.补助标准:初中住宿学生年生均1250元,初中非住宿学生年生均625元。小学住宿学生年生均1000元,小学非住宿学生年生均500元。
3.补助方式:家长只需要在新学年开学时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并承诺签字(这里请注意,填报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将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学生生活补助费将按学期每年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1.补助范围:山区9县(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和红寺堡区)及沙坡头区、中宁县部分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附设学前班幼儿、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全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
2.补助标准:山区9县(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和红寺堡区)及沙坡头区、中宁县部分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附设学前班幼儿、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5.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和一顿营养午餐;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0.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
3.补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
在这里,我们还要特别叮咛一句,请你一定擦亮眼睛,警惕打着发放奖、助学金旗号的电信诈骗,一定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对资助政策有疑问,你可以向所在学校的老师或资助管理人员咨询,也可以向所在市、县(区)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部门咨询。
预祝你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也祝家长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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