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宁夏司法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司疫指办发〔2020〕29号)要求,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织机构:吴忠市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领导小组

 刘学芳  

 :杨利锋  郭凤琴  田海燕

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地进行证书颁发工作;负责证书的接收、核对、登记、发放等工作;做好证书颁发期间的宣传、咨询解答、舆情处置和疫情防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证书颁发准备工作

(一)发布信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证书颁发工作信息,确保证书领取人及时了解颁证时间、地点、流程、疫情防控要求等相关信息。

(二)证书接收。做好证书颁发前的证书接收、核对、登记等工作,确保不出纰漏。

(三)证书分发。按照分散错时、避免人员聚集的原则,合理确定考生领取证书时间,科学有序分发。

三、证书颁发组织实施

(一)做好预约服务。我市领取证书人员共计67名,颁发地点位于市司法局209办公室,每日领证时间设置在900-11:30,14:30-17:30两个时间段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预约日期管理功能,为领取证书人员预约领取时间,设置证书领取人员为每天上下午各15人,对申领证书人员按时间排序进行通知,确保错峰有序领证并通过发布公告、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提前告知证书领取相关事宜。

(二)做好场所准备。确保颁证场所空气流通、卫生整洁。在颁证现场设置等候区、领证区、隔离区;制作颁证流程、疫情防控宣传等材料并张贴(放置)于颁证现场显眼位置;准备必要的测温仪器、酒精、消毒液,适当准备口罩,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颁证场所进行定时消毒。

(三)做好现场颁证。配备2名工作人员,全程采取必要的自我防护措施,做好现场引导、疏导、分流和颁证工作;做好领证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消毒等防疫工作,并查验其防疫健康码信息(从境外、中高风险区来宁人员,需提交隔离期满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要求,做好证书扫描、证书申领审核等系统操作流程;严格落实证书由本人领取、现场核对信息并登记颁发的规定,不得采取邮寄或其他变通方式方法;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经联系确认后,可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对出现发热症状领证人员,立即启动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带到隔离区劝导其延期领取证书,如不同意,可在隔离区按流程颁发证书,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吴忠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