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我局制定了《吴忠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自治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推进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及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实施秸秆机械化就地还田,是现阶段秸秆综合利用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联合收割机加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着力推广秸秆切(粉)碎还田,把秸秆的有效转化利用工作快速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我市草畜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制作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鼓励养殖户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生产,对兴建秸秆青(黄)贮池设施的草食畜牧业养殖项目,要优先立项,实行政策倾斜。积极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农作物饲料化利用上的对接服务,开展专用青贮玉米种植及粮饲轮作种植试点示范,支持种植养殖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饲料化的商品化生产,提高秸秆饲料化应用比例。拓宽秸秆饲料化利用途径;支持引导畜牧养殖、饲草料加工经营主体收储秸秆,促进种养有机结合。
(三)推进秸秆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一是抓好秸秆的回收利用,充分利用青铜峡市和同心县引进的瑞威尔、三聚环保等公司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大秸秆的回收和原料化利用率。二是积极探索代料栽培技术,利用农作物秸秆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类食用菌。引导、扶持一批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发展秸秆秧盘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温室大棚育苗等生产企业,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带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
(四)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力度。2020年全市争取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1850万元,其中:利通区320万元,青铜峡市530万元,盐池县170万元,同心县560万元,红寺堡区270万元。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水稻、小麦、玉米(不含青贮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实施机械化粉碎深翻还田、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或收储利用。作业要求: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打捆标准为20公斤至200公斤方捆或圆捆。秸秆粉碎深翻还田作业,必须将高茬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深翻还田,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要平整;所有参与实施的农机作业机具都要加装农机深松深翻整地远程监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企业。补助标准:机械化粉碎深翻还田每亩补助不超过40元,机械化捡拾打捆每吨补助不超过100元,秸秆收储每吨补助不超过1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农垦集团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细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项目要求,在确保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实现全覆盖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财政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关有规定严肃问责。
(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将目标实现、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务于当年12月1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和财政厅农业处和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并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将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自7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相关资料和照片等形成简报和总结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马鹏燕 联系电话:2120135 邮箱:wzsz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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