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吴政发〔2019〕48号)要求,现将《吴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为加强组织领导,吴忠市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重大事项;制定人口普查有关政策;进行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做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吴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人口普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人口普查有关政策;组织人口普查全民动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和专业技术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全市人口普查工作,负责普查任务。一是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二是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总结等。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统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性普查工作会议的计划筹备工作;负责全市人口普查重大事宜的协调和处理;解决人口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帮助做好市级普查机构、普查经费、普查人员的落实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对人口普查的行政推动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等部门配合做好人口普查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各级公安部门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按要求向市人普办提供户籍底册相关资料,协助人普办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近年国土调查遥感监测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给予技术支持。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比对提供数据支撑工作;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包括网上网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统筹安排,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委统战部:负责协调相关的普查登记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工作期间有关信息的网上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市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协调监狱、戒毒所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个体工商户、企业人员配合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吴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武警支队政治工作处:负责组织军营内部属地方普查人员的登记和资料的移交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市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四)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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