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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吴教函〔2019〕25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1943号)精神,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工作。

1.我区被教育部确定为2019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质量提升试点省,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并按规定的测试对象、单项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请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测试数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门平台(www.qshnhealth.com)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管理系统”)。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标准》测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统筹安排测试工作。逐级逐校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督促学校落实好项目测试和数据上报两个基础环节,推进本县(市、区)建立健全包括逐级审核、复核、分析、公示等7个环节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今年国家首次将视力指标采集(仅裸眼视力结果)纳入上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过程监督,对学校上报的测试数据逐级审核,确保学生、学校标准测试率大幅提高,确保数据上报率达到100%。

3.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技术负责人:李晓玲教授。

二、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

根据教育厅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组织辖区学校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填写《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学校自评数据采集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于12月20日前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和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监测点学校的《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报市教育局。届时接受自治区对检测点学校和示范学校的体育和评估工作抽查。

三、认真编制2019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要逐级填写并逐级上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并组织编制本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市直属各学校于12月18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2月20日前将填报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县、市、区汇总表)和本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屈永文  联系电话:2037671

电子邮箱:1113460902@qq.com 

 

 

 

 

                            吴忠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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