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2019年贫困县退出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吴忠市水务局与自治区水利厅同步开展贫困县退出行业部门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二十年以来,红寺堡区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氟砷病改水、农村饮水安全和巩固提升项目,建成了12处集中供水工程,累计投资1.45亿元,16.9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达到全覆盖。其中,2014至2019年期间,实施了5处农村饮水安全和21处巩固提升工程,投入资金0.83亿元,彻底解决了红寺堡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按照工作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等形式,对红寺堡区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在5个乡镇随机抽取了5个行政村(贫困村)共29户农户(其中建档卡户21户),其中:太阳山镇买河村6户,柳泉乡红塔村6户,红寺堡镇弘德村3户,大河乡石炭沟村6户,新庄集乡东川村8户。经现场查看,29户农户自来水均已入户,自来水普及率100%,经现场询问无冻管、停水等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100%。随机检查新庄集水厂运行正常。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区水务局提供的资料和佐证材料。红寺堡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全部达标。
三、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
经查阅资料,根据《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文件,红寺堡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等实行税收优惠,对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水资源税实施优惠税收政策,对农村扬水工程实施优惠灌排电价。
四、典型经验做法
(一)定责任,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责任,通过领导包乡、干部包村全覆盖,红寺堡区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关于红寺堡区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包村实施方案》(红水发〔2019〕225号),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清零”工作。2019年8月,全体水务干部,一人一村,对农村饮水安全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又实施了自来水入室132户,制作院内保温井2384户,软管安装715户,解决了3231户冬季冻管和吃窖水问题,彻底解决了红寺堡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二)补短板,打通农村饮水最后一公里。为了解决跑漏冒、管道陈旧堵塞、人口增加导致现有管道不能满足农村饮水需求等问题,2019年完成大河乡、太阳山镇、柳泉乡、新庄集乡、红寺堡镇、中圈塘农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铺设输水供水管道61.65公里,更换石炭沟、河西、上源、和兴、龙泉、小泉林小庄入村主管道11处48.3公里,更换井盖1267套,维修检查井、联户水表井507座,解决各村水量不足、水压小和高温天气断水的情况,确保各村水量充足,水压正常。
(三)强监管,确保饮水工程良性运行。2019年水务局会同水投公司对5乡镇64个行政村进行为期20天的走访排查活动,对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水压,供水管道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保障人饮安全。
(四)建制度,全面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根据各乡镇情况,供水设施由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及运营、水费由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统一收缴,村内总表由村民选举管水员自行管理,总表水费由管水员收缴后交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
五、存在问题及打算
(一)存在问题。根据此次抽查的情况,个别水厂水质检测资料不齐全,资料整理有待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按照水利部要求的检测频次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进行检测。二是按照《宁夏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宁水节供发〔2019〕9号)加快水价核定,进一步规范水价和水费管理工作。三是继续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
六、结论与建议
红寺堡区已解决了农村居民“两不愁、 三保障”的吃水问题,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符合贫困县脱贫退出标准,建议红寺堡区退出贫困县。
吴忠市水务局
2019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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