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区、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共识、提振精神,形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强大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深入实施脱贫富民战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聚焦盐同红集中连片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减贫成效,为确保实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红寺堡区、同心县2个县(区)脱贫摘帽,实现高质量脱贫。2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其中13个深度贫困村稳定退出),2.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已销号村和脱贫人口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年度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贯彻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健全完善目标、责任、投入、政策、考核体系,全力打好“四场硬仗”,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向精准稳定可持续转变,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
(一)全力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硬仗
聚焦盐同红交界处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紧盯特殊贫困群体,按照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主要向集中连片区倾斜的要求,突出“区域发展”和“脱贫富民”两个主体目标,全面补齐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短板。
1、推进盐同红集中连片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围绕“一特三高”发展方向,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整合现有黄花菜、有机枸杞、中药材、滩羊等特色产业,组建产业联合体6家,推进产业分工协作,抱团发展。开展黄花菜等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认定和品牌规划设计,发挥好35个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用,全面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七纵六横”交通路网,实施集中连片区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完成13个乡镇167个建制村硬化路建设,提升集中连片区交通保障能力。编制集中连片区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实施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工程项目,建成太阳山开发区刘家沟扩容及蓄水工程、盐池县中南部水源工程及中部干旱带水库7座。加快集中连片区农村物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集中连片区农村电网建设,实现农网动力电全覆盖。加大集中连片区互联网升级改造,满足农村电商发展和“互联网+”需要。整合集中连片区项目资金,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放管服”下沉,发挥好太阳山和下马关2个政务服务中心作用,提升连片区政务服务效率。发挥好18个教育共同体、26个医疗联合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教育教学水平、医疗保障水平。加强连片区敬老院、老年护理院和老年饭桌管理,全面推行城乡救助“一站式”服务,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全力打好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硬仗
提高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既是脱贫攻坚的重点,也是稳定脱贫的关键。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把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增收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2、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加大产业扶贫投入,整合涉农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全面落实特色优势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培育壮大草畜、有机枸杞、酿酒葡萄、黄花菜、优质牧草、亚麻籽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型发展。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切实提高产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实施好“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2019年新增产业扶贫示范村8个,扶贫龙头企业11个,扶贫产业合作社28个,致富带头人650人以上,产业化联合体达到1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达到30家以上,促进形成有效的减贫带贫机制。组织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建立吴忠市农业品牌目录,通过举办农业生产现场会、特色产品产销对接会等,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与贫困村建立产销关系。充分利用宁夏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的线上线下平台,组团销售贫困地区的黄花菜、有机枸杞等特色产品。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发挥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和贫困村技术服务组作用,开展贫困户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扶贫,有序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积极探索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做好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改造提升村级农家店、供销社网点、邮政网点,促进资源、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县级物流体系延伸到乡、到村组。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进一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提升产业扶贫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扎实推进就业扶贫行动。坚持就地就近和外出就业相结合,拓宽贫困人口就业空间,持续扩大贫困人口就业规模,不断提升就业质量。聚焦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推进就业扶贫,扎实开展2019年度“春风行动”,积极引导市场机构参与,多渠道搜集岗位,提前发布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切实帮扶一批贫困群众实现就业。紧密结合本地企业、现代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的用工需求以及贫困群众求职愿望,大力开展订单式精准化就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贫困劳动者就业能力。完成精准脱贫能力培训10690人以上;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创业园区、扶贫产业园区等创业载体,对达到国家、自治区、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建设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引导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致富带头人等到贫困村创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支持推动区内外国有、民营企业到贫困村、移民村和扶贫产业园区建设扶贫车间或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等15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00人以上,市、县共安排各类公益性岗位1130个,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建立完善劳务输出转移对接机制,促进有序外出就业。发挥劳务经纪人引领作用,对组织转移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初次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鼓励市内外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扶贫办)
4、深入实施金融扶贫工程。推进金融扶贫由扩面增量向提质增效防风险转变,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布局。大力推广“盐池模式”,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当年累计投放达到13.7亿元,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达到80%以上,非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现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应贷尽贷。强化扶贫小额信贷贷后管理、督促落实金融扶贫配套政策,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确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完善扶贫保险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加大保险费率优惠,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加强保险与信贷联结,有效分担扶贫信贷资金风险。实施“普惠金融提升工程”,加快现代支付结算建设,推动传统和新型、大型和小型、线上和线下普惠金融机构共同发展,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5、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植树造林和大规模国土绿化,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在各类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3个贫困县(区)完成营造林21.8万亩。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支持力度,将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加大草原治理力度,依托退牧还草、已垦草原治理和防沙治沙等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以森林、草原管护为重点,按照“应聘尽聘”的原则,做好现有28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转为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岗位指标200个。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贫困村、贫困户更多受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6、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工程。进一步深化“空壳村清零2020行动”,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支持贫困村整合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按照面向市场,因村施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积极探索资产盘活、异地置业、服务创收、股份合作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扶持89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解决“空壳村”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7、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提升工程。把实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置于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转移到提升产业发展和强化社会管理上,着力解决移民群众产业培育、就业服务、社会管理、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和空房空圈空棚及增收渠道不宽等问题。积极培育并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群众获得稳定的产业或资产收益。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做好搬迁安置群众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接续服务工作。建强移民村基层党组织,抓好民风建设,提升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主动脱贫意识。落实好政策性移民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户籍迁转、“多代多人”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政策,实现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三)全力打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硬仗
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改、水利、交通、住建等行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扶贫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脱贫攻坚目标标准,认真查找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和弱项,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
8、扎实推进水利扶贫行动。着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加快推进盐环定、红寺堡、固扩扬水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盐环定扬水工程、红寺堡扬水改造工程1-5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启动实施固扩扬水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同心县罗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供水工程、红寺堡区现代化扬水生态灌区建设项目、盐池县惠安堡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开工建设同心县预旺、韦州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吴忠市红寺堡区孙家滩段小甜水河治理工程、红柳沟新庄集段治理二期工程、清水河红寺堡区段治理工程,做好盐池县王乐井西沟治理工程、红寺堡区红柳沟城区过境段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抗旱水源及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成红寺堡区新庄集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同心县下马关防洪工程巩固提升项目,开工建设盐池县德胜墩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一期)。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9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贫困地区饮水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建档立卡户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以上,强化水质监测,提高水质达标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
9、扎实推进交通扶贫行动。围绕乡村旅游、农村产业、资源开发等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鼓励有条件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向自然村延伸。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分级管理,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隐患治理。加大窄路整治力度,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促进农村公路客货运稳步发展。完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干线公路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全面完成危房危窑改造任务。认真落实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政策,通过原址翻建一批、加固改造一批、移民安置一批、补偿退出一批、扩面安置一批、周转安置一批的“六个一批”的办法,优先解决贫困重病患者、残疾人、单老双老户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军烈属、退伍老兵、现役军人军属贫困户的危房危窑改造,计划改造危房危窑4100户,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户危房危窑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1、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推进贫困村组通动力电,做好有需求农户的动力电保障,全力支持扶贫项目配套电力工程建设和接入。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等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推进“互联网+”扶贫模式。深化电信精准扶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累计完成国家级、省级贫困村光纤覆盖行政村209个、4G覆盖行政村210个、宽带覆盖行政村209个。(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国网吴忠供电公司)
12、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统筹推进贫困村脱贫出列与巩固提升,在抓好21个未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的同时,对已脱贫出列的村按照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标准,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照贫困县摘帽、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和项目扶持力度,全面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要按照“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要求,持续抓好贫困村的巩固提升工作。把培育产业、促进增收作为巩固提升的重中之重,实施巩固提升,重点补齐水、路、电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教育、卫生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稳定提高贫困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13、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科学设计村庄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村庄建设,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和“厕所革命”,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实施村庄增绿工程,力争实现65%左右川区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左右;重点贫困地区村庄在优先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
(四)全力打好公共服务攻坚硬仗
教育、卫健、医保等职能部门切实负起督促指导责任,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制定好方案,确定好标准,全面核实底数,积极统筹资源,逐项对账销号,着力解决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14、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认真落实“三包三保”、双线控辍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逐级报告及劝返复学机制,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认真落实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确保应补尽补。实施“幼有所育”计划,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进一步发挥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库、二维码、手机APP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资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针对“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扶贫政策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实现全覆盖,确保因病致贫、返贫患者年度个人自付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累计不超过5000元。实施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服务行动,对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集中救治,确保到2019年底30种大病集中救治患者应治尽治,救治工作规范化。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防止因病返贫。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推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加强禁毒脱贫工作,分级分类落实禁毒脱贫举措,确保因毒致贫、因毒返贫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禁毒委)
16、不断加强社会保障扶贫工程。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扶贫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继续巩固转化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实现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养老保险参保率95%以上。做好儿童之家建设,建立留守儿童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村配备一名“三留守”关爱督导员,全面做好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政策环境,抓好政策落实,确保贫困老年人特别是单老双老户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得到有效保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军烈属、退伍老兵、现役军人军属帮扶解困工作,确保建档立卡“三群体”人员如期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17、扎实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将贫困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三级中度残疾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范围,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标准。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即退。对16岁以上需长期照料供养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通过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日间照料或邻里照料服务。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逐一落实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困境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好“阳光助残小康计划”项目,年内实现500户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增收4000元。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生产脱贫。(责任单位:市残联)
(五)着力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
18、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切实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组织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按照自主迁徙居民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和条件,做好自主迁徙居民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应纳尽纳”。组织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开展“回头看”,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口,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依托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保、住房、银行、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共享使用,特别是对2017年以前标注脱贫贫困人口的脱贫措施要进行采集完善。(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19、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深入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两个带头人”工程,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大力实施村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村干部县级联审和动态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抓乡促村的主体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力量支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0、强化帮扶工作管理。在总结第二轮驻村帮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工作,真正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员选出来,把合适的人派到合适的村、合适的岗位,提高选人派人的针对性、精准度、匹配性。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好《吴忠市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办法》,保障驻村干部待遇,加强驻村帮扶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确保发挥好驻村干部的生力军作用。切实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职责,强化派出单位与乡村组织联动联管责任,有效解决好帮扶工作“出工不出力”和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加强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对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熟悉扶贫政策、提升工作能力,以扎实的工作提升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
21、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中央和区、市党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兴媒体,深入挖掘报道各地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李进祯、朱玉国、丁海燕等脱贫攻坚一线先进典型,全面展示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显著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准确解读、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做到家喻户晓,调动广大干部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
22、深化扶贫扶志行动。制定出台《吴忠市扶贫扶志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三先开路”教育活动,改进扶贫方式,倡导采取贷款贴息、生产奖补、以工代赈等措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发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作用,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立、自强精神,坚决避免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不良风气。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文化大院建设,鼓励青壮年农村妇女学知识、学文化、学技能,提升农村文化供给能力和水平。坚持脱贫先脱旧,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教育,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代表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曝光处置争当贫困户、骗取项目资金等不良行为。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按程序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焕发乡风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贫困县(区)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区)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开展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活动,市委书记遍访贫困乡镇,县(市、区)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带头转作风、查实情,推动工作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职能分工,按照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脱贫攻坚期内,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扶贫干部、定点扶贫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强化基层治理,发挥堡垒作用。深入推进“三大三强”行动、“两个带头人”工程、建强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村级带头人,将支部建在脱贫产业链上,提高村级组织脱贫攻坚能力。支持党员创办领办脱贫致富项目,完善贫困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全面落实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着力抓好扶贫领域“扫黑除恶”,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宗教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村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定点扶贫工作,定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帮扶工作,要针对脱贫攻坚任务,明确具体项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既定时间内完成帮扶任务。
(三)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发挥好扶贫资金监管平台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审计检查全覆盖,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合规合法使用扶贫资金。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完善以项目配置资金的工作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精准度。认真开展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工作,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从严防范扶贫领域债务风险,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
(四)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吴忠市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紧紧扭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巩固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锲而不舍、持续用力,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扶贫领域挤占挪用、节流私分、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反弹回潮,用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精准落实。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减少村级填表报数,减少会议文件,减少检查考评,严格控制扶贫领域各类督察检查频次,让基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五)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范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等造成的资金浪费、收益低下。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纠正扶贫小额信贷用于非生产经营性性项目支出、“户贷企用”、恶意逾期等问题。防范易地搬迁后稳不住的风险,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遗留问题。防范社会风险,注重各类扶贫政策与惠农政策在稳定性、连续性、差异性、普惠性上的协同配套,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六)规范督查考核。严格督查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安排部署情况,重点督查脱贫目标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及时约谈提醒和通报批评,直至问责追责。完善逐级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新闻媒体监督,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暗访抽查等方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加大对脱贫富民攻坚规划、意见以及各类专项扶贫等重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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