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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治理工作的报告

吴交发〔2019〕12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95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对我市各交通运输局管护及新建道路交通标线情况进行统计和检测,现将我市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治理情况

经统计吴忠市共检查国道标线72.265公里,省道标线271.232公里,检查农村公路标线共计846.788公里。重新施划农村公路交通标线132.744公里,共计19491.82平方米,总投资88.8万元。(其中:吴忠市交通运输局重新施划

标线交通标线18.62公里,共计6672平方米,投资31.04万元;太阳山建设交通局重新施划农村公路交通标线21公里,9162.82平方米,投资19.45万元;青铜峡交通运输局重新施划农村公路交通标线37.424公里,2661平方米,投资30.91万元;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重新施划标线55.7公里,996平方米,投资7.4万元)。吴忠市交通运输局新改建公路38.292公里,施划交通标线69968.65平方米,投资344.21万元。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新建农村公路14.5公里,施划标线8170.5平方米,投资29.55万元。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也为我局以后的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方向。

(一)加强设计规范管理。一方面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标线设计,明确材料要求、设置位置、颜色、形状和尺寸,明确逆反射亮度系数的要求,以确保公路正常使用期内安全使用。另一方面组织我市公路工程相关专家对设计单位设计成果进行二次审查,以保证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二)严格控制原料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选取原材料供应厂商,路面标线涂料和路面标线使用玻璃珠的生产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检测检验报告。在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按《路面标线涂料》(JT/T280)、《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包括涂料的玻璃珠含量、抗压强度、色度性能和玻璃珠的粒径分布、成圆率等关键技术指标。

(三)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标线施工过程监控,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首件制”,加强施工监理现场巡视、抽查工作,配备逆反射仪等必备检测设备,对标线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及控制,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整改。

(四)严格交()工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应严格标线工程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对标线厚度和逆反射亮度系数抽检合格率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律返工处理。

(五)加大信用评价力度。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质量的验证性检测,并将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与信用评价挂钩,对偷工减料的单位纳入信用黑名单。

()落实养护单位责任。要求吴忠市公路管理段按照标准规范关于标线使用期养护的规定开展巡查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线及时安排养护施工,保障标线设置水平。


附件:吴忠市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成果统计表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19213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213日印发  









附件






吴忠市交通标线质量控制成果统计表

路线行政等级

总投资(万元)

标线检查规模

重新施划标线规模

里程(按公路里程计)

平方米

里程(按公路里程计)

平方米

高速公路

 

 

 

 

 

普通国道

160.3628

90.722

35649.31

 

 

普通省道

 

271.232

 

 

 

农村公路

118.3545

846.788

 

132.744

19491.82

其他

183.8517

19.835

34319.34

 

 

合计

462.569

1228.577

699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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