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2019年春运将从1月2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春运安全畅通。现就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准确判研形势
预计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自驾出行明显增多,保障
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繁重。今冬明春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以客为主、客货兼顾”难度较大。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气候条件总体上对春运影响偏小,但阶段性、局地性灾害天气依然存在,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冰冻雨雪天气。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防范、消除公路客货运输安全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安全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确保春运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吴忠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 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曹柯岩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 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杜利冬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杨文锋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成 员:周广楠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冯 冲 市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建东 市治超站站长
陈桂红 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副主任
牛学军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梅 旋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负责人
杨万兵 市交通运输局海事科负责人
魏国栋 市交通运输局团委干事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杨文锋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733013(运管局客运科),工作人员由局运输科、运管局抽调。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备阶段性专职工作人员,做好春运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领导辖区春运工作。
三、压实工作职责
春运是检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责任落实的试金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全力打好交通运输系统开年第一战。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
2、制定春运工作方案。
3、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春运应急保障工作。
4、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二)春运办公室工作职责
1、编制工作方案、传达上级精神、报送信息、拟办文件,组织会议。
2、组织检查督办,协调应急保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运管局: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及道路客运秩序,重点加强冰冻雨雪天气客运站发班管理;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危货运输企业、基层运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春运的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负责调配客、货应急运力,重点抓好春运期间客运调度组织工作;及时掌握主要客运场站旅客流量,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及时调配公共交通运力。
2、局运输科:做好信息报送,组织检查督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局海事科:做好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4、市公路管理段、局公路科:排查整治公路隐患,及时维护、安装标示标牌,及时协调组织冰雪天气公路除冰清雪工作,保障公路畅通。
5、治超站:做好春运期间路政巡查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6、局团委:组织开展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系统志愿服务活动。
7、局应急办: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安排,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强化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制度。运管部门要严把经营资格、车辆技术等级、驾驶员资格等关口,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督促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严格执行出站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和危险品查堵制度,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
(二)从严排查整治隐患。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各项检查,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运输企业、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隐患和缺陷开展检查,督促企业确保车站、桥梁等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乘务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四)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春运期间市运管部门要提高监控抽查比例,监督客运企业保持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并及时发现、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点到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保障客运安全。
(五)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恶劣天气下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等多部门交通管制会商制度;公路养护部门要及时更换维修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路段警示标志,储备消雪应急物资。加强公路巡查和养护,加大对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修补病害路面,提高治超站检测效率,保障公路畅通。
(六)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大渡船、浮桥和客运码头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冰凌危害预警,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七)做好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工作。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区域性低温、阶段性强降温等恶劣天气,督促运输企业完善防控措施。长途客车和通行南部山区的车辆必须配带防滑链、铁锹、三角木等安全防护设备。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
(八)落实实名制售票制度。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实名制管理,运管部门要加强偏远客运站及部分农村班线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未安装实名制身份识别系统的客运站、发车点要严格执行手工实名制登记制度。
五、合理调配运力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做好运力调度安排,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
市运管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细化运输方案,合理安排班次,提高运输效率。一是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安排加班车辆,避免出现旅客滞留。二是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力,确保不出现脱班、减班和旅客乘车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三是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调度,根据情况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提升运力运量,确保及时疏运客流。四是重点做好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优先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等重点物资运输。
六、完善应急措施
市运管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应急运输管理,完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认真制定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
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建立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加强应急演练,科学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工作。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及时启动应急运输预案,并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
有效应对恶劣天气。要重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各单位要强化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在恶劣天气时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减少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
严格禁止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对于其他市(县)参与春运的非营运客车,要给予一定的过境保障。禁止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际旅客运输。对参加辖区内中短途客运的非营运车辆,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接受培训、熟悉运行线路,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
加强除雪、除冰设备、物资储备,保障恶劣天气下急弯陡坡、大中桥面、山区公路车辆安全运行。公路养护部门要提前排查道路隐患,合理安排辖养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努力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间进行养护作业。要加强长大桥隧、高边坡、路侧险要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要按照相关标准加强养护,完善标志标线设置,强化提示提醒。
七、提高服务质量
市运管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以“暖冬行动”、“情满旅途”等活动为载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春运前对辖区内所有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和营运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大扫除,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要求、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规范司乘人员、站务人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适当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安排专人照常上班,及时为运输企业和经营者提供便民服务。汽车客运站要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旅客提供帮助,维护好客运站秩序;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提高可售率、网售率,在售票大厅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方便旅客购票。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二级以上汽车站候车室要24小时开放,保证开水充足供应,方便旅客保暖和饮食需要,确保恶劣天气下,滞留汽车站的旅客不冻、不饿、不渴。
运用信息服务平台、媒体制作发放“春运服务指南”等方式,适时发布中长途班线班次、加班车、应急运输情况等信息查询和售票服务,引导旅客合理出行。
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春运保障工作中,让旅客切实感受到春运旅途的温暖。
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联合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要与当地劳动部门、工会联系,组织运输企业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团体票预订、上门售票、直达包车、公铁转运等点对点、门到门的贴心便捷服务。
各单位要强化国防观念,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人出行依法优先,在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
组织参与“邀您共同话春运”活动。2019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铁路局、民航局和邮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官方微博微信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相关单位和辖区运输企业参活动,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到活动中来。
八、加强信用建设
(一)发挥信用监督作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鼓励广大旅客通过“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质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
(二)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要依法严惩“车闹”“霸座”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三)持续强化信用记录建设。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各类信用记录要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做好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以“车、船、机、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九、加强市场监管
市运管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市场监督,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公路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三是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避免出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投诉受理、业务咨询等工作,确保春运平稳运行。
十、落实宣传统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
进一步丰富宣传渠道。依托各种宣传渠道、新闻媒体开展春运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2019年春运专栏,加强对春运安排部署、“情满旅途”、大数据分析、“邀您共同话春运”、春运检查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并主动与各类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
进一步突出宣传重点。围绕春运首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节后返程高峰期以及春运结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向媒体提供各类宣传素材,集中报道我市开展春运服务工作情况,反映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迎战客流高峰、加强运输衔接、强化值班值守等情况。主动及时、客观全面推送有关信息,介绍交通运输部门应对处置工作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收集整理我市开展春运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春运基层一线员工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
(三)积极参与“情满旅途”活动表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面向基层一线、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奉献精神的原则,组织推荐一批在“情满旅途”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春运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值班人员电话和服务热线必须保持通讯畅通。3月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春运主要特点、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120165(市局运输科)2733013(运管局)
邮箱:ysk2120165@163.com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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