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吴忠市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2018年“城市双修”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18〕4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吴忠市“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
吴忠市“城市双修”主干道路
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吴忠市区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改善路域综合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出行要求。根据<吴忠市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2018年“城市双修”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18]4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区实施“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和利青同城化发展,重点对出入城市区域主干道路、节点进行改造提升。
二、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要求,我局在2018年将重点对连接银西高铁、机场高速公路等市区主要城市道路、高速出入口节点、城市过境段、主要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按照实际功能全面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实施:1、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同心街(7.4公里)、开元大道(4.4公里)、黄河路(4公里)、X307线(吴惠路1.5公里)进行4㎝沥青罩面、更换路缘石、划施反光标线(双组份刮涂);2、实施“五路口”(S101线、金积大道、友谊路、同心街、创立园区道路)改造工程。对多路口进行渠化设计改造,友谊路向南引入金积大道,原路口设立安全绿化景观进行渠化分离,最终达到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能力提升;3、城市出入口主干道路增设标志标牌工程。对滨河大道、S101线、同心街、开元大道、黄河路、X307线、吴灵青一级路等城市主要出入道路口增设标志标牌;4、吴灵青一级路清水沟桥、苦水河桥、银西高架桥三座桥亮化工程。主体对清水沟桥、苦水河桥、银西高架桥进行亮化,护栏上端设置铺设线条灯,护栏内侧布设点光源,桥体外侧布设洗墙灯等。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2018年2月至8月分三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8年2月-4月10日)。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备案、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招投标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7月31日)。按照时间节点,结合银西高铁、城际铁路建设,京藏高速改扩建、G344线、城市管廊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分部实施。
(三)总结阶段(2018年8月-8月15日)。组织设计、质监、技术等人员对所有建设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全面竣工。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市区“城市双修”重点项目实施顺利开展,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全面推进,按照既定时间全面完成。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原则,会同各责任单位组成“城市双修”主干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道路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闫 浩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曹柯岩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 辉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宏广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局党委
委员、副局长
成 员:郭万慧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苏绍平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科科长
牛学军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梅 旋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负责人
冯 冲 市公路管理段段长
马占成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建东 市公路管理段副段长、治超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路科,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高宏广,工作人员梅旋、梁明辉,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下设五组(技术质量组、环境综合整治组、安全检查组、督查检查组、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实施“城市双修”重点项目建设日常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工作部署联谊会议,向市“城市双修”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同时负责与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督办、检查、宣传等具体工作。工作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城市双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㈡加强联动,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指导、支持和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共同全面推进“城市双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双修”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意义,促进沿线群众和商户的工作配合,公开曝光工作开展不及时、责任不落实、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及阻挠工程顺利实施的个人、单位和事宜,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改造提升成效。
㈣加强督查,保障效果。要扎实开展“城市双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要求全面推进。督查检查组专项对各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和销号“责任清单”。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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