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吴工信发〔2018〕7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的暂行办法》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720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的暂行办法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依法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形式和内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尊重代表委员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结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由局办公室负责,在收到办理通知5个工作日内,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提出办理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办理落实。

二、各承办科室(中心)收到议案、建议、提案10个工作日内,根据议案建议、提案内容,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计划,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承办科室(中心)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必须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通过座谈讨论、上门走访、邀请考察等方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通报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凡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必须与提案人见面。未与提案人见面沟通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必须重新办理。

四、各承办科室(中心)每月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工作月度碰头会上汇报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五、严格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期限。属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的,各承办科室(中心)要在每年831日前办复;属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办的,要在每年630日前办复,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对一些难度大、无法按期办复的议案建议提案,必须在办理期限内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并在年内办复。

六、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要按照规定要求和格式行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科室(中心)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议案建议提案,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

七、所有议案建议提案必须按统一规范格式有针对性地逐条作出书面答复,经分管领导审签并报主要领导签发。领导正式签发2个工作日内,承办科室(中心)负责将答复件当面送达或寄送提案的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同时分别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八、局办公室要在各承办科室(中心)办复后7日内,通过吴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公开前,做好对拟公开的办理复文的保密性审查工作。

九、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完成后,各承办科室(中心)要及时撰写办理工作总结,并由局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