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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严惩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市监发〔2018〕80号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严惩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730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成立60年大庆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严惩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严惩处专项行动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宁食药监发[2018]70号)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于2018725—831日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严惩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部署要求,通过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制度规范、稽查办案等手段,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水平,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努力为大庆各项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排查范围

全市城乡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零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三小经营者,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外卖平台。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

食品生产领域: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是否落实、生产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出厂检验、从业人员管理、不合格产品处置是否执行到位、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科。

食品流通领域:重点排查食品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肉品销售两章两证是否齐全,食品销售溯源管理是否完善,散装食品是否配备防尘、防蝇防二次污染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等不合格食品等问题。排查网络经营食品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套证经营、假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冒用借用许可证经营等问题,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科。

餐饮服务领域:重点排查餐饮单位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后厨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冷藏冷冻、紫外线灯、防虫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配置是否齐全,食品原料采购验收、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达标,学校食堂食品购进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网络订餐外卖平台入网经营户是否公示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

(二)加强技术监督,开展重点食品食材大抽检

各地要根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结合食品经营行业人员流动性大、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季节性风险较强等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要单位和食品安全风险性较高的企业单位,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要加快推进自治区级抽检任务及吴忠市级抽检任务落实,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核查处置力度,提高核查处置工作效率,确保核查处置到位。在检测项目上,要聚焦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蔬菜肉类农兽药残留、餐饮具洁净度等检测检验,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关键点控制能力;在抽检品种上,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在抽样区域上,要加大对乡镇驻地食品经营者、农村集贸市场等基层单位的抽样比例,扩大抽样覆盖面,增强代表性;在检测手段上,要充分发挥ATP快速检测仪等技术手段督促餐饮单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食品监管科。

(三)严格制度规范,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

一是强化许可制度落实。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许可后,生产经营条件下降、风险隐患突出的,要坚决按照规定要求予以处理,确保生产经营条件持续合规。尤其是对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状况脏乱差的小作坊、小经营店,要坚决整治、严格规范。对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要坚决取缔。二是强化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落实。加大对食品销售溯源管理、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问题的执法检查,重点整治经营单位食品销售索证索票不全、购进验收台账不登记及销售三无、过期、有毒有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餐饮操作规范落实。对后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未落实色标管理、荤素不分、生熟不分、消毒柜不使用、保洁柜不足等问题进行整治。四是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以校长、园长作为法人(负责人)进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要求。加强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落实,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对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食品监管科。

(四)强化稽查办案,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问题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及时、从严的原则,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禁止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监管理念,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经调查核实确有违法违规情节的,要坚决立案查处,不得以行政调解、批评教育等措施代替立案处罚。要加大对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经营过期和三无食品、网络销售假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处罚到人有关规定,切实形成对违法分子的强有力震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食品监管科、稽查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各局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支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严惩处专项行动有声势、能落实。

(二)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工作实效。执法人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结果做好复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不作为、玩忽职守,不落实相关规定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与当地农牧、商务、卫生、公安、教育、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对排查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苗头和迹象,要及时报告,互通信息,主动作为,妥善处置。

(四)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共治。各局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通过当地媒体公开曝光,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要注重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督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为压实监管责任,不留盲区死角,市局成立以郭占洋为组长,韩志刚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室、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组,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督查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年底效能目标考核的依据,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市局,并于920日前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人:马

联系电话:0953-2906859

   箱:wuzhong96311@126.com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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