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关于印发《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商发〔2018〕50号

  各县(市、区)、太阳山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吴忠市商务局

                          2018531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部署,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吴安委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商贸流通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引领,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环节入手,集中对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吴忠市撤地设市2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商场(超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商品促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成品油零售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辖区加油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制度等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等。

(三)商贸物流企业及重要商品储备库房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保卫、应急值守等制度落实情况,商贸库房商品储存、摆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配合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平台,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配合有关商贸物流专业部门、机构加强商贸制冷设备的安全检查  

(四)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消防支队集中开展商场(超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通。

三、阶段划分

专项整治行动立足于防范重特大事故,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抓住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85月底开始,到2018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6月8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部署和要求,以商贸流通领域事故发生特点及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为抓手,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做好专项整治动员活动,制定整治方案。于68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市商务局商务执法科。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8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拉网式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入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市商务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整治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巩固整治成效,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结合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部署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统筹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切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自觉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人员、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自觉接受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即查即改,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将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创新检查方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重大隐患建议当地政府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关停取缔。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68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市局执法科;从6月开始,每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于10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纸质或电子版)上报市局执法科。

    人:丁学宝  

联系电话:2039396  177095760668

电子邮箱:2039396@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