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安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科协、保监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安办等15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宁夏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宁食安办发〔2018〕11号)精神,市食药安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2018年吴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吴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食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宁夏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宁食安办发〔2018〕1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时间
7月17日至7月31日,时间安排15天。
三、参加部门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食品安全相关成员单位。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吴忠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展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质量效率,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食品产业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五)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六)大力宣传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盐池县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围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深入宣传创建推进措施、工作成效,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五、活动安排
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和自治区相关厅局统一安排,围绕自身职责,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一)举办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7月17日上午9:00-11:30,与全区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市区活动:吴忠市、利通区食药安办联合在市区开源广场(北)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吴忠市、利通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新闻媒体、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参会。相关部门设置咨询点,现场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地产食品企业现场开展名优产品展示。
牵头单位:市食药安办、利通区食安办
参加单位:市工信局、教育局、宗教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规划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科协、粮食局、保监局;利通区食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食品生产企业20--30家(其中10家由市市场监管局通知)
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同时启动宣传周活动。
(二)开展“记者眼中的食药安全”专题宣传活动。以“强化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共治”为主题,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取“采风”形式,深入有关食品安全一线,从不同侧面进行采访报道,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新成绩、新亮点。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吴忠日报社、吴忠电视台、各县(市、区)电视台
(三)举办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网络订餐平台等食品消费重点场所,集中开展贴近消费、贴近生活的科普宣传,提升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科学知识走进百姓生活。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市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和食品监管人员走进青少年群体,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品等形式,增强青少年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科协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科协
(五)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现场观摩。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的重要指示要求,邀请餐饮服务行业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媒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深入全市餐饮业食品安全示范企业进行现场观摩,近距离感受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所取得的成果,宣传展示餐饮业示范企业、示范街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餐饮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六)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和专题宣传。在吴忠市公共频道、广场大电视屏播放食品安全专题片。在吴忠市主城区街道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公益广告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在报纸、电视台、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电台、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传媒显示屏等媒介上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商场活动,在商场、超市,利用货架标签作为载体,制作张贴食品安全科普“小贴士”,为广大公众提供近距离的食品安全消费指导,提示常见误区,破解不实传言;开展进餐馆活动,在餐饮店,利用有效载体,制作张贴生动形象的餐饮“小贴士”,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饮食安全知识;开展进社区(农村)活动,动员基层监管部门和社区志愿者,利用宣传栏、咨询台等社区平台,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进企业活动,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邀请群众实地观摩,感受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牵头单位: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商务局、社区
(八)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日”活动。7 月18日至 7 月31日,市农牧局、科协、教育局、公安局、工信局、保监局、卫生计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粮食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系列主题日”活动(详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迎接自治区60大庆、加强和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投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形成声势,见到实效。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公众积极参与。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围绕宣传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拓展宣传内容。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切实把宣传活动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工作经验和突出成效,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辖区各部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注意收集活动期间的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并于8月1 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筛选后的图片、文字等资料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0953-2906859(传真)
电子邮箱:wuzhong96311@126.com
附件: 1、2018年吴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日活动安排
2、2018年吴忠市食品安全周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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