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安办,市公安局、商务局、文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信建办,市通信管理协会:
现将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宁食安办发〔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并于每月25日前,按照规定模板格式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孙尚杰 电话:13995058388
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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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宁食安办发〔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并于每月25日前,按照规定模板格式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孙尚杰 电话:13995058388
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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