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双零”行动工作方案)和《“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双百”行动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
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按照《自治区质监局 宁夏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宁质技监〔2018〕3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中小企业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和弱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实现精准帮扶,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通过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手段助力中小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双零”行动,中小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质量提升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逐步推广,全员质量意识明显提升,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有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偏低、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不强、质量技术基础薄弱等制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的难题基本破解。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质量基础能力培训。鼓励中小企业积极组织并参与质量提升培训,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及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推动中小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推进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根据《自治区质监局 宁夏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宁质技监〔2018〕35号)要求,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标准化工作基础,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通过与先进标准的比对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加大对参与对标达标企业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定、实施和完善更具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推动我市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先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先进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
(三)开展计量技术服务。建立完善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积极探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进一步推动市辖区、县(区)建立完善辖区计量器具的档案体系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体系管理、计量诚信分类监管体系。强化计量检定检测,推进量传溯源准确可靠。督促各类检定检测技术机构按照计量授权项目范围应检则检,提高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组织开展好计量器具产品监督抽查,计量器具制造企业证后督查不低于50%。组织开展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金银饰品店、眼镜店专项整治。加大违法使用计量器具的查处力度,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档案,有效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通过检查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机构运行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每年督查机构不低于30%。稳步推进绿色认证监管,推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在全社会使用和采信,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检测服务平台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需求,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环境及硬件设施建设,优化仪器设备配置。加强涉及安全、民生等重点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管理创新,推动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相融合,实现实验室环境、设备、样品、人员、检测报告、客户关系等要素的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体验。
(五)构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换版为契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组织企业宣贯学习新版GB/T 19000(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推动获证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升级,引导中小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六)积极培育宁夏名牌产品。积极引导质量领先、管理卓越、效益突出的企业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宁夏名牌产品创建活动,主动为申报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宁夏名牌产品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将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打造品牌形象。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保护,促进地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七)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省级和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轻微和一般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在落实后处理措施的同时,要开展质量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整改,提高产品质量。对消费品普遍存在的行业性共性产品缺陷问题,在督促相关企业承担召回义务的同时,组织专家与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加强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强化质量技术服务,改进设计和制造技术,帮助行业内其他企业有效避免同类缺陷的发生,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八)净化质量提升的环境。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捕捉违法线索,严格公正执法,保持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执法打假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摸清需求,有的放矢(2018年5月底前)。以科室(单位)组成质量服务小组,对照“双零”行动任务分解表,深入企业一线,听取企业质量服务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找准影响和制约企业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研究确定重点服务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方案。
(二)落实措施,精准帮扶(2018年6月-10月)。各质量服务小组根据各自的帮扶方案,积极主动协调相关科室、技术机构,实施精准帮扶。质量服务小组要及时跟踪、调度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动态管理。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决杜绝对企业帮扶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走形式、跑过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评估效果,总结提高(12月15日前)。按照“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各单位、各科室帮扶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服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以“双零”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是质监部门推动质量提升的主要抓手,各单位、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帮扶企业重要性的认识,把帮助企业发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中来,全程参与和协调相关技术机构进行精准帮扶。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协同配合,全力支持各单位、各科室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双零”行动的开展,明确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制度,形成帮扶企业找帮扶小组,帮扶小组协调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帮扶的企业,要定期走访,跟踪服务,确保企业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及时反馈上来,竭尽全力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确保企业有帮扶人员、有帮扶措施,有帮扶效果。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着力宣传开展“质量服务企业”活动情况,对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及时宣传推广,营造质量提升行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
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质监局 宁夏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宁质技监〔2018〕35号)要求,决定开展“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双百”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任务,聚焦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和服务,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凝聚合力,以点促面,以重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以区域高质量发展提升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促进形成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优质供给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双百”行动,百种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有较大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明显增强、满意度明显提高。我市重点产品供给质量有较大提升,重点产品所在的重点产业集聚区示范带动整体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实施先进标准。重点产品优势企业加强标准自主创新,促进先进成果转化为标准;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声明承诺,加快形成竞争新优势。
——推出优质产品。重点产品领域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实现部分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达到或接近先进水平,在国内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一批知名度高、消费者认可的优质品牌。
——培育标杆企业。重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普遍提升,积极培育吴忠市政府质量奖,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质量竞争力强、创新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和品牌企业。
——打造示范区域。重点产业集聚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培育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
三、重点工作
(一)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要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培育创建为抓手,推动实施“双百”行动。各单位根据选定的产品和服务,调查摸清本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分布情况和质量状况,选定1个以上产业集聚区作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重点培育对象。产品质量示范区的申报,要与各地推荐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的城市区域相协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积极申报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坚持“一区一案”,指导地方政府科学制定质量提升路线图。注重与“特色小镇”等相结合,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效。
(二)实施先进标准对标工程。组织重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广泛开展产品或服务标准比对,分析标准水平,查找标准差距。在重点产品中制定实施先进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用先进标准推动质量提升、管理升级。
(三)深入开展质量比对诊断。广泛开展国内外同类产品实物质量比对,聚类分析质量监管数据,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动员质量领域技术专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零距离为企业开展质量诊断服务,找出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主要环节和解决方案,实施“一企一策”。
(四)大力实施质量技术攻关。聚焦长期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政产学研检合作,对接企业需求和科研资源,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攻关。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协调上下游企业,联合相关部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质量攻关示范工程。
(五)全面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以ISO9001标准换版为契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奖励制度,积极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模式推广。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加大区域品牌建设力度。实施精品培育工程,加强宁夏名牌认定和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鼓励质量提升成效明显的企业实施高端品质认证,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
(七)注重加强质量跟踪监督。加强区域质量监督,保持从严监管态势,以监督促质量提升。着力开展质量标杆监督助力行动,重点选择自我声明标准高于国标、实施绿色产品标准或通过高端品质认证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抽查,通过比对评估、社会公告、消费引导,推动更多企业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鼓励发展条件成熟、具备一定质量品牌基础的区域(园区)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8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选择确定本辖区重点提升的产品和服务目录,选取相应的产业集聚区,广泛动员地方政府参与“双百”行动。请按自治区质监局检定时限上报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暨产业集聚区名单(见附件2)。
(二)组织申报示范区阶段(2018年5月底前)。鼓励产业集聚区地方政府积极申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研究制定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局、分局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于5月25日前上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
(三)开展质量比对诊断和质量攻关阶段(2018年5—9月)。各设县(市)局、分局要落实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和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区域质量状况调查和质量比对诊断,列出质量突出问题清单,一一制定质量攻关措施。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的要建立质量提升台账(见附件 3),并于每月25日前向区局报送。
(四)申请评估认定阶段(2018年9—10月)。已完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县(市)局、分局,请于10月7日前向区局提交评估认定申请材料。
(五)总结宣传阶段(2018年11月)。各县(市)局、分局要及时总结“双百”行动,梳理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宣传行动成效,提出下一步质量提升工作思路和措施,形成总结报告,请11月20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和组织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具体由市局质量监管科牵头负责“双百”行动。各县(市)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政经费支持,推动制定配套激励措施。对质量提升成效明显的地区,可在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加分,在政府质量奖评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予以政策倾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动员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宣传报道“双百”行动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展示示范区域、标杆企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双百”行动的良好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1. 百种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 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暨产业集聚区名单
3. 质量提升台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