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教育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640300004/2025-0000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吴忠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12-29
责任部门:吴忠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1-02
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初中学校: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教规发〔20239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统一调整事项

(一)分值调整。调整历史、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3个科目分值和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及呈现方式,其他科目保持不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由750分调整为770分。

历史。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历史考试分值由30分调整为50分。信息科技。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信息技术改为信息科技,从2023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考试分值由15分调整为20体育与健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宁教基〔2021126,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2024年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由50分调整为7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为20分。综合素质评价。2024年、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分数(满分25分)呈现,计入考试总分;2026年起,调整为ABCDE五个等级。

(二)考试报名时间调整。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调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调整。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信息科技考试时间调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考试统一使用自治区试题,考试方式由闭卷改为开卷,仍为上机考试。

2025年开始,原则上不再安排地理、生物学及实验操作、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补考。对突发状况确实无法参加八年级考试和符合补报名条件的学生,经各县(市、区)考试招生部门批准,并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可参加补考。

二、中考报名录取条件

(一)中考报名条件。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报名对象为具有吴忠市初中学籍的八年级在校学生。可补报名情况:学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吴忠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吴忠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部队调防干部,同时学生本人在吴忠有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吴忠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经学校所属县(市、区)考试招生部门核准后可补报名。

(二)“指标到校”录取资格。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利通区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资格为考生必须具有利通区户口(户口动迁截止日期为中考报名上一年度的1231),在利通区初中同一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办法

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8105号)《吴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吴教发〔202217号)要求综合素质评价E等级为不合格等级。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要达到D等级以上。吴忠市利通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文化课总分以及小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和体育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转学学生认定办法。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中考报名时间调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转学时间不晚于八年级第二学期开学。自治区内的转学学生上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综评系统中进行平移转办,自治区外的转学学生上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需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分数核算、等级转换,由学校进行补录。具体情况按照教育厅新修订学籍管理办法以及招生入学等相关文件执行。

特殊学生认定办法。经县级及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县级以上二级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可不参与部分评价项目的评定,由学校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研究赋分,报县(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免评定相关项目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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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吴忠市教育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