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5〕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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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5〕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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