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关于印发《委托“按月对冲”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操作规程》及《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书》的通知
一、什么是“按月对冲”提取还贷业务?
通俗来讲,就是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同公积金中心签订代扣协议,每月自动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划扣资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按月对冲”提取还贷业务?
1、必须是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必须是在吴忠公积金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均无法办理;
3、签约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6个月的还款额;
三、办理“按月对冲”提取还贷业务所需资料有哪些?
1、借款人本人身份证;
2、配偶的身份证;
3、夫妻双方结婚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借款人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时,只需在账户中留存六个月还款额即可同时签订“按月对冲”协议;
2、办理“按月对冲”业务时,如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的,需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协议;
3、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协议的,借款人缴存账户作为第一顺序提取方,当缴存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转为配偶账户扣款,以此循环类推;
4、对已办理“按月对冲”业务的,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当月还款额时,先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款,不足部分从借款人还贷储蓄账户中扣除,以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咨询单位: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953-2037029
传 真:0953-2037029
邮 箱:wzzfgjjzx@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