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6年8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意见》,深入实施质量立教战略,全面构建“十抓十提升”教育质量目标体系,推动我市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均衡、公平、可持续发展。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教育系统辛勤付出、努力工作,中高考取得近年最好成绩,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别是石泰峰书记参加吴忠市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四新”要求,对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新部署,指明了新方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强调,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把教育发展摆在各项事业首位,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稳定教师队伍。市领导参加“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期间,明确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关爱教师身心健康,提高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
结合上半年市人大对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审议工作,市教育局对全市教师发展现状做了全面深入调研、论证、分析,起草了《吴忠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由目标任务、提升教师专业素养行动、建立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机制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提出到2020年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全市骨干教师、名师从数量到质量上有一个较大提升。骨干教师由目前的1518名增加到1668名,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教师总数的13%;选拔培养市级名校长60名,市级名师600名,教坛新秀150名。
二是教师学历层次和优质师资配置更趋合理。幼儿园、小学教师以及初中教师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研究生学历由目前的153名增加到220名。选聘200名优秀免费师范生到普通高中、初中任教。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0%以上。
三是培训体系更加完善。3年内争取“国培计划”项目1000万元,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市、县师资培训中心为支撑,中小学校本研修为基础的教师培训体系。
四是创新优化教师激励机制。建立教师发展专项保障经费,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加大各类优秀校长教师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激励保障以及提高工作生活待遇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各项经费支出,充分激活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的源动力。
第二部分,从教师培养培训层面提出了实施“五大行动”全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一是师德师风提升行动。在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持续开展师德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师德建设考核管理办法》,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必要条件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是幼教师资素质提升行动。加大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新进幼儿园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按照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的标准配备。将幼儿园(含民办园)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鼓励幼儿园教师进行高学历进修。
三是乡村教师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乡村教师培养培训,推动城镇农村教师合理流动,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村校流动,全面提升贫困、偏远农村地区教育质量。
四是骨干教师提标扩面行动。实施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开展教师专业素质大练兵,推进各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3年后培养出的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合理水平。
五是职业教育“双师”行动。依托企业和高校,重点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形成教师理论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教师资格和企业资格并举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3年后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30%以上。
第三部分,从创新优化教师激励机制,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统筹教师配置机制。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短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用3年时间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学校阶段性短缺教师、新增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每年原则上按照在编教师总数的10%购买服务岗位。
二是优化教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对当年教学成果突出的一级教师(含支教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且成绩优异的二级教师(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达到职称评审要求,可优先申报高一级职称。严把教师入口关,对不胜任岗位的教师按政策规定实行转岗、分流。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切实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强化待遇保障机制。提高工作生活待遇水平,科学核定校长、班主任工作性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注重人文关怀,每年为45岁以上教师免费体检,组织从教30年及以上的市级优秀在职教师到区外参加培训疗养;安排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用于免费师范生购房前临时周转,对免费师范生和选聘的吴忠市以外的县级、地市级、省(自治区)级名师,财政部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0元至30000元的安家补助。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加大教学成果和教科研成果奖励力度。
第四部分,主要明确了保障措施。
另外,将《意见》中提出的“……建立1000万元教师发展专项保障经费……”测算情况说明如下:
教师发展专项保障经费1000万元,其中:教育慈善基金100万元,教学成果奖励经费150万元,教科研奖补资金1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300万元,名校长培训经费50万元,骨干教师津贴200万元,校长和班主任补贴100万元。目前已安排落实资金660万元,其中,教育慈善基金100万元,教学成果奖励经费1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300万元,名校长培训经费50万元,骨干教师津贴110万元。其中,资金缺口340万元,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18年起列入财政预算。包括:教科研奖补资金100万元,校长和班主任补贴100万元,教学成果奖励经费增加50万元,骨干教师津贴增加90万元。《意见》中提出的名校长培训经费和师德建设专项经费从教师培训费中列支。其它县(市、区)参照执行。
咨询单位:吴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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