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吴忠市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从严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全面实行最严水资源保护,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由2018年的295立方米、24立方米降至197立方米、11.7立方米,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82%,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示范县。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将水资源管理作为刚性约束指标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完善全市用水名录,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对年用水量大于10万立方米的用水企业推行“企业水务经理+水管员”管理制度,对重点取用水户建立监控管理台账。二是持续深化用水权改革。工业、农业、规模养殖场用水应确尽确,累计确权水量12.55亿m³,其中:工业企业681家、水量6317.84万m³;农业307.14万亩、水量11.61亿m³;规模养殖场797户、水量3124.71万m³。全市累计交易水量1.129亿m³,金额5.72亿元。建立健全政府收储调控机制,收储闲置水指标670万m³。三是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开展“贺兰山、罗山”区域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取水井名录台账,关闭地下取水井115眼。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退出无证取水项目165项,依法补办取水许可项目20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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