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启动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以来,先后确定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等8家医院为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确定619名责任医师和48家定点药店,率先在全区实现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1月11日,全市通过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系统报销601人次,总费用126.11万元,医保报销费用84.71万元,涉及司库奇优单抗注射液、布地格福等12种国谈药品。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吴忠市将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纳入医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就医用药需求。研究制定《吴忠市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5个县(市、区)同步开展,多次深入到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督导调研,了解工作进度,征求意见建议,指导解决问题,督促任务落实。围绕“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目标,对全市8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院端HIS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保证电子处方流转顺畅,实现网上电子结算,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是严格准入条件,优化经办服务。制定《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评估方案》及《评估细则》,明确定点医院、零售药店及责任医师评估条件和标准,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分别成立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评估小组,综合考虑资质、信誉、冷链、运输和存储等能力,初步建立了以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定点药店为补充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体系。不断规范国家谈判药品管理,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需求,持续优化审批、审方、购药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实行“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实现审批、就医、购药“一站式”办结。
三是细化保障措施,统一支付政策。为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对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费用单列支付和管理,不纳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总额和药占比考核。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每年根据采购及使用药品情况,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总额。建立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群,打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沟通渠道,及时沟通药品需求,明确药品备药率,确保满足参保患者用药需求。患者住院期间所需外购药品由定点药店免费送达医疗机构交责任医师临床应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参保患者门诊使用国家谈判药品起付线500元/年,职工和居民分别按照75%和60%比例支付;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谈判药品,不另设起付线,按照住院医保政策予以报销;住院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药品费用按国家谈判价格结算,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施行统一的报销政策分别支付。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运行安全。定点医院建立国家谈判药品使用患者档案,严格实名管理制度,采集相关信息存档备查。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定点药店药师对购药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患者”和“用药患者”一致,对购药患者的申请评估表、购药处方、结算凭证留存建档,保管备查,做到进销存一致,杜绝弄虚作假、滥开处方、以药换药(物)等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定点责任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流通、临床使用和医保支付等政策规范,确保国家谈判药品流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供销用合理合法,杜绝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按期调度“双通道”用药保障进展情况,监测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比对分析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分类做好待遇享受人次、报销费用、报销比例等关键信息统计,发现异常数据及时调查。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范围。通过吴忠日报发布专刊、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向全市微信用户投放100万曝光量广告、印制政策宣传折页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的目的意义、经办流程、待遇保障、定点医院和药店名单,扩大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的知晓范围。通过责任医师、经办窗口、服务网点面对面进行政策解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积极营造各方面理解、支持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良好舆论氛围。邀请技术专家,集中组织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经办人员全面熟悉工作流程,按系统要求办理业务,确保准确进行网上结算,防止因工作失误,让群众多跑“冤枉路”,影响惠民政策落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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