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一)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制定《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学法清单》《吴忠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学法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相融合,纳入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议等。
(二)持续深化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序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邀请党校老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宪法专题辅导讲座,曝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灵活运用“法治教育网”、微信群、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学习矩阵。
(三)全面宣传学习党内法规。强化党内法规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行业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活动
(一)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普法融入涉企服务全过程,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其他涉及营商环境法律规章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依法办事意识。一是优化流程推进审批标准化,提升项目审批时效性。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资料由12项减为4项;将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资料由14项减为5项。出台《吴忠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明确了10种建设豁免情形。二是优化服务推进审批便利化,助力项目建设加速跑。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优化整合测绘事项,推行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相融合的“验登合一”模式,切实加强改革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建设单位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创建登记服务新模式。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地)即交证”。推行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相融合的“验登合一”模式,吴忠3个项目1071套住房实现了“交房即交证”,宁夏张玉宁酒业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实现了“交地即交证”。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学法讲法、模范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节、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与行政应诉情况。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及行政裁决案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机构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谁行政、谁应诉”制度,局领导带头出庭应诉。针对每一起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事后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吸取经验教训。成立吴忠市自然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切实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比例,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信访件和举报件均按时办结回复。
三、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审核编印《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应知应会》,结合“2·2世界湿地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媒体、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在开源广场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普及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在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政策落实全过程贯彻“法治”二字,不折不扣坚守法规制度的“红线”。
(二)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数据等内容,每年以“交叉互评、集中评查、互相点评”的方式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交流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执法工作人员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APP进行亮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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