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821号公告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常态化开展屠宰场、运输车辆、畜禽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厂“四类场所”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工作,切实增强全市动物疫情预警能力。
严格落实月采样监测要求,全面排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等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疫情隐患。加强技术人员培训,规范“四类场所”样品采集,督促“四类场所”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自检等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共采集监测“四类场所”39场(次)567份环境拭子样品。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常态化监测工作,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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