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家庭药箱里难免会有一些药品因时间流逝而过期,这些隐藏在家庭中的“小隐患”,不仅可能会因失去药效而无法保障家人身体健康,若处理不当还会对土壤、水源等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加强家庭过期药品管理,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工作。
一、建好“回收点”,确保过期药品“有地可去”
为方便群众就近交回过期家庭药品,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印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倡议书,制作回收牌匾和、过期药品回收箱等方式,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社会责任,发挥过期药品回收“前沿哨点”作用,积极参与药品回收。同时,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制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奖励制度,激发全民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共确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1028个,集中收集点1个,实现居民住宅小区全覆盖。
二、完善“回收线”,确保过期药品“闭环管理”
建立完善家庭过期药品转运、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处置过期药品。一是积极协调吴忠市利通区环卫中心,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安排专人每半年对回收点储存的过期药品统一转运至集中收集点,确保家庭过期药品能够及时安全进行转移。二是对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自身职责及时申报处置过期药品,与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公司签订处置协议,每年2次对回收、储存的家庭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置。三是对家庭过期药品处置过程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安全处置,坚决杜绝发生“回流”。截至7月上旬,全市共收集并无害化处置家庭过期药品400余种0.9吨。
三、扩大“宣传面”,确保过期药品危害“人尽皆知”
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处置等知识科普宣教力度,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人员培训,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等一线讲解安全用药知识,倡导群众按需购买药品、合理储存药品、不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结合“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加强市民对过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营造药品安全“人人关注、协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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