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有群众打电话称在利通区苏家滩村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请求救援。
接到电话后,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前往苏家滩村进行救助。经了解,该野生鸟类翅膀受伤,跌落在湖边,被路过的候先生发现,立即向市自然资源局打电话请求救援。经工作人员仔细辨认形态特征,确定该受伤鸟只系草原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随后,经由市自然资源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其送至宁夏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专业救治。待草原雕情况好转,恢复正常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此前,我市开展了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2021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等关于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病弱伤残野生动物得到救助。
近年来,我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通过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湿地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等,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栖息繁殖环境。我市野生动物种类和种群数量显著增加,诸如黑鹳、大鸨、遗鸥等濒危物种从罕见变为常态,甚至在我市重要湿地栖息繁殖。目前,我市共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21种,其他各类列入保护名录的鸟类百余种。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人类共同的朋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捕杀、伤害、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人们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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