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安常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四厂安全副厂长安常城(身份证号:642126********1619),在宁东基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套煤制烯烃项目“12·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决定暂停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90天,暂停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止。
特此公告。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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