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殡葬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
为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2026年3月30日施行)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加强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宁民发〔2025〕129号)工作要求,现就吴忠市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吴忠市行政区域内,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销售、殡葬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个体从业者及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服务团队成员、民间阴阳先生、民间道士和尚、搭设灵堂和出租冰棺等丧事从业人员),均需按照本通告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
1.填写完整无误并加盖公章的《吴忠市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2)和本组织殡葬服务价格备案表(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备案表。
(二)个人备案
1.填写完整的《吴忠市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1)和个人殡葬服务价格备案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备案表。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到辖区民政局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3.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材料存档并予以备案登记,纳入宁夏殡葬信息系统管理;
4.社会公示:备案信息将通过民政部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备案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6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所有符合条件的殡葬相关服务组织和个人须完成全部备案手续。
六、管理要求
1.备案主体须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尊重民族习俗与宗教信仰,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诱导白事大操大办。
2.自2026年7月7日起,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或者超出备案范围开展殡仪服务业务的,将依法依规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殡葬从业组织及个人积极配合,按期办理备案手续,依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全市殡葬行业良好秩序。
七、备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利通区备案地点:利通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利通区健康产业园A座,民政局二楼212室)
咨询电话:0953-2708899
红寺堡区备案地点:红寺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室(地址:红寺堡区燕然路与弘德街交叉口西北220米综合楼一楼,民政局107室)
咨询电话:0953-5089940
青铜峡市备案地点:青铜峡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地址:青铜峡市银河街5号,民政局二楼217室)
咨询电话:0953-3053932
盐池县备案地点:盐池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盐池县文化街25号,民政局二楼区划地名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3-6012762
同心县备案地点:同心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同心县豫海北街70号,民政局二楼209室)
咨询电话:0953-8022116
附件:1: 吴忠市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 吴忠市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3:吴忠市XXXX(殡葬组织或个人)殡葬服务价格备案表
吴忠市民政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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