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

时间:2026-05-26 来源:吴忠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审核依据

审核范围

承办机构

法制审核机构

承办机构送审应当提交审核材料

审核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听证程序规定》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2、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3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他人重大权益的,经过听证程序作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决定的;4、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5、拟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的(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以上的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7、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各职能科室

法制部门

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现场笔录(或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案件调查报告、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等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填制是否完备、规范;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是否得到保障;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需提请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吴忠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6403000012 
宁ICP备15001126号 
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058号
吴忠市政府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3-2037701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