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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时间:2026-02-24 来源: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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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持证人主动申请,我委拟依法注销红寺堡民健骨伤科医院、吴众惠医学检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登记号

地址

法人/负责人

红寺堡民健骨伤科医院

PDY-0009006400

30217D1002

吴忠市红寺堡区前进街与丹霞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李自耀

众惠医学检验室

PDY-007426403

0217D2112

吴忠市利通区金属物流园西区

刘学军/贾冬梅

公示时间2026225日至202632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地址吴忠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卫生健康委7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53-2120890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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