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星浩运输有限公司向吴忠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注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申请。经实地核查,该公司已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对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息
2、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信息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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