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7项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7:宁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和2倍,但一些地方仍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认识不足,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实施主体: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验收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建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底实现违规“两高”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双控”等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依托《吴忠市高质量建设能源转型示范市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制定《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将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重点用能企业,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履行节能目标主体责任。
(二)从2022年开始,每半年开展一次在建“两高”项目排查整治工作,对未批先建且未按照规定取得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项目,一律采取停建、限期整改等措施,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三)加大园区重点用能企业监督监管,针对岩鑫冶炼、常信化工等重点用能企业,根据能耗“双控”研判预警调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园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关于“两高”项目的认定标准与管控要求,对园区内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存量“两高”项目4个,分别为:同盛化工2×31500kVA、3×51000kVA密闭电石炉技术改造项目、常信化工3×31500kVA密闭电石炉技术改造配套3万吨/年丙炔项目(一期)、宁夏岩鑫冶炼有限公司4*31500kVA密闭电石炉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宁夏国电吴忠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
2.园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两高”项目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园区再次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新排查出的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且自2022年至今,不存在未批先建的“两高”项目。
3.2023—2025年,园区针对岩鑫冶炼、常信化工等重点用能企业,下达年度用能指标目标任务,确保重点企业能耗不超标、不超量。同时,指导企业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能源消耗。截至2025年10月,岩鑫冶炼共计购买绿证166638张、绿电16663.8 万千瓦时;常信化工共购买绿证27450张、绿电2745万千瓦时。
四、整改验收情况
根据《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吴环督改办发〔2024〕34号)规定及验收程序,园区组织各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自行验收,并已通过吴忠市整改验收单位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953-2693418
联系地址: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艾山街与伊利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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