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7项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7:宁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和2倍,但一些地方仍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认识不足,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实施主体: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验收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建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底实现违规“两高”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双控”等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制定印发《吴忠市高质量建设能源转型示范市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大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力度,加快实施能耗“双控”、“五大行动”,强化能耗“双控”研判预警调度,建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严把项目备案、核准和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关口,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二)加快推进督察通报的违规“两高”项目整改,2022年12月底前督察通报的我市违规上马“两高”项目全部整改到位。
(三)根据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深入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建立“两高”项目清单,明确具体数量,监督推进整治,实行动态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能评、环评未批先建“两高”项目。
(四)制定印发《吴忠市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面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将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重点用能企业,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履行节能目标主体责任,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5年底完成国家及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1.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8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坚决把督察反馈的“两高”、能耗等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民生工程推进落实,做到求真务实、真改实改。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吴忠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部门、县区、园区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并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把准整改目标要求,紧盯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3.加强统筹推进。针对反馈问题,我市制定了《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及时掌握整改任务进展,分析研判整改难点堵点,着力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按期交账销号。
(二)着眼绿色发展,健全政策体系
4.推进能源体系建设。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出台了《吴忠市能源综合示范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从“生产、链条、储备、消纳、创新”5个方面明确任务、加大力度,加快推动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力促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不断下降。
5.推进能耗长效管控。出台了《吴忠市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分年度印发《吴忠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点》,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制度,建立了市、县(市、区)两级能耗双控监测预警调控机制、用能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控年度能源消费总量。
(三)摸清项目底数,强化“两高”管理
6.严格项目清单管理。按照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全面排查我市“两高”项目,建立“两高”项目“三个清单”(即存量清单、在建清单、拟建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存量“两高”项目32个,在建“两高”项目3个,拟建“两高”项目5个。
7.严格项目事前评估。严格对照国家《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总体方案》《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评估论证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大“两高”项目管控力度,先后对9个拟建“两高”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待4个智算中心项目通过国家窗口指导后,按照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列入“两高”项目清单)。
8.严格违规项目整改。针对“吴忠市通达煤化工公司二期焦化和配套化产项目、宁夏汉唐公司甲醇制乙醇及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均未获节能审查批复便开工建设”问题,分别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要求企业立即停工开展节能审查,两个项目分别于2022年4月和12月取得节能审查批复,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1人、提醒谈话1人,督促企业内部对相关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
(四)强化政策落实,加大能耗双控
9.紧盯能耗预警监测。整理完成5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档案。针对进度目标滞后、阶段性能耗指标过高、能耗双控工作不力等情况,及时进行提醒预警20次,督促相关市直部门、县区(园区)加强用能预算管理和能耗双控力度,力促“十四五”期间能耗总量可控、能耗强度可控。
10.紧盯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要求,严控新上项目能耗准入,宁夏上佑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每年混合苯全馏分加氢精制等14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获得市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11.紧盯企业节能监察。对青铜峡铝业、通达煤矿等80家企业实施节能监察,重点检查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情况以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倒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2.紧盯生产节能改造。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工艺改造、设备升级等技术改造,实施青铜峡铝业电解槽以大代小升级改造等节能技改项目18个,鼓励企业购买使用绿电,帮助金昱元等25家高耗能企业调出自治区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力促企业在降本增效、节能降耗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根据自验情况,扣除净购入省外绿证量折合量后,我市2021-2024年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3.6%;2025年,在严格落实用能管理预算、督促高耗能企业通过购买绿证绿电等基础上,我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进一步提高,预计能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13%的目标任务。
四、整改验收情况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吴环督改办发〔2022〕14号)规定及验收程序,由吴忠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自行验收工作,成立了市级整改验收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白仁同志担任验收小组组长。验收组对各整改实施主体提交整改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此项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验收销号的条件,同意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3-2039808
联系地址:吴忠市行政中心216室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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