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宁夏轩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经营许可,且4辆营运车辆存在长期不按照规定参加《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和未办理报废手续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名单附后)。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上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吴忠市利通区超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
2.吴忠市利通区超期《道路运输证》车辆信息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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