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和关于印发《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吴政发〔2016〕14号)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吴忠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的相关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开展《吴忠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要求,加快完善“保障+市场”两个体系,强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加快推进房地产基础性制度改革,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满足群众刚性住房需求与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重点聚焦“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对住房供需精准匹配、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品质提升、住房服务全覆盖以及城市更新等方面内容提出具体规划方向,是推动城镇住房领域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需求,推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期限。规划编制期限为2026年—2030年。
(二)规划范围。吴忠市全市域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及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在市域范围提出城镇住房发展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对县(市、区)的住房发展提出指引。重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重点任务安排和空间布局指引。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和相关组织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该规划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主管单位或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和要求。
四、公示周期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康伏林
联系电话:0953-2026223
电子邮箱:f2026223@163.com
评估单位: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元文
联系电话:0951-8507092
电子邮箱:272119247@qq.com

附件:吴忠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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